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缺陷与完善
2019-01-13赵明英
魅力中国 2019年31期
关键词:管理
赵明英
(南阳市宛城区城管监察大队,河南 南阳 473000)
为了实现权力行使的规范化,提高执法相关水平,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旨在解决行政处罚权的分散、交叉、重叠等问题。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方案,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更是法治目标下行政执法领域的创新和探索。城管执法制度这一路走来,也显示出不少弊端,甚至发生了一些极端案例,使得我们不得已去认真思考这其中的问题。本文就以从思考城管体制产生的脉络,剖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变理念和完善体制的对策,促使城管执法力度更加规范化、完善化。
一、从大数据下思考城市管理形势
(一)法律地位不牢固
为更好的解决城市管理下的极端事件,政府在城市管理执法的力度上引入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制度。对于城市和直辖市来说,重要的是确保它们在较低层次上得到管理,这是建立城市管理体系的组织保证。从社会管理大体上来看,与其他制度完备的行政机关相比,城市管理的现状确实令人尴尬,其落后及管理不当严重阻碍了执法前进的脚步。城管是一个综合管理部门,一方面可以说它有很多存在的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公路管理办法》等等,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规定城管部门存在的合法性,所以它的存在是有合法性问题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