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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思考

2019-01-05孟州市西虢镇政府王瑞娟

河南农业 2019年9期
关键词:孟州市农场主体

孟州市西虢镇政府 王瑞娟

近年来,孟州市紧紧围绕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力推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发展现状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孟州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 家,其中,省级6 家,焦作市市级15 家。2018 年孟州市实现销售收入44.2 亿元,上缴税金2.4 亿元,净利润2.7 亿元。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

孟州市共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579 家,涉及种植、养殖、加工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其中,种植业345 家、养殖业165 家、农机服务业62 家、加工业及其他服务业7 家。累计发展农户11 087 户,吸纳社员出资10.19 亿元,辐射带动农户48 368 户。在579 家合作社中,取得焦作市市级以上示范社认定的有28 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 家、省级示范社5 家、焦作市市级示范社19 家。

(三)家庭农场

孟州市共组建家庭农场82家,其中,焦作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 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 家。吸纳家庭出资 1.046 亿元,从业人数314 人,长期雇工人数215 人。主要从事小麦、玉米、山药、地黄、核桃、花生、蔬菜、苗木等的种植,经营规模达1 367.2 hm2。

(四)专业大户

孟州市3.33 hm2以上种植专业大户达469 户,种植面积达0.57 万hm2,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19.8%。种植专业大户主要集中在城伯镇、南庄镇、赵和镇、化工镇等农业大镇。

二、具体做法

(一)开展创业培训

孟州市通过“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对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农民,开展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宣传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经营管理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帮助农民树立新型就业观念,调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积极性。

(二)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和技术指导

认真组织实施“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科技活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认真办好《农科苑》《田间植保》等电视栏目,为农民讲授农业科技知识、发放农业技术资料和提供农业实用技术指导。

(三)多轮驱动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一是加大土地流转奖扶力度。制定出台了《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奖励扶持办法》《黄河滩区和主干道沿线发展苗木花卉及经济林种植奖励扶持办法》等扶持政策,对整建制土地流转给予资金补贴,不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目前已累计发放奖补资金500 多万元。二是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经营,广泛吸引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农业生产。三是整合各类项目支持。整合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田间工程等各类涉农项目资金2.47 亿元,发展高标准粮田0.87 多万hm2,培育发展了麦丰种植、华兴种植、田丰种植等10 多家小麦良种繁育基地。

三、主要成效

(一)农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

各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合同、租赁等多种方式,采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实现了传统生产经营模式逐步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向转变,单一要素合作向劳动、技术、资金、土地等多要素合作方向转变,由各自为阵向联合发展推进,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分工分业和规模经营,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二)基地建设不断推进

在各类经营主体的带动下,产业不断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全义农场无公害韭菜示范园、丰润园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区、城伯镇高标准万亩粮食生产示范片等“四园两区一片”和康达尔养殖、黄河滩区中药材、西部岭区苹果、东田丈大棚果蔬等“十大农业集群”。特别是全义农场无公害韭菜种植面积已发展到866.67多hm2,年提供放心韭菜3500 万kg,成为全省最大的无公害韭菜种植基地。

(三)科技化水平不断提升

各经营主体依靠科技,通过示范带动,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水平和综合效益,逐步提高科技水平,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目前,全市通过无公害基地认定的有9 个、无公害产品认证的有13 个;绿色基地认证的有2 个,绿色食品认证的有2 个。培育打造了“孟香”牌果蔬、“韭瑞”牌韭菜、“臻瑞”牌杏鲍菇等多个区域品牌。

(四)农业经营形式不断创新

围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大力培育新型产业化经营主体,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市流转土地1.48万hm2,为科技应用和农业机械化的推广奠定了坚实的生产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管理有待加强

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运行不规范,经营者对本组织的运行宗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等没有清晰的认识,管理者与成员之间的权责没有明确的界定。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制定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成员内部之间利益联结不紧密。

(二)规模经营顾虑多

由于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是十分健全,许多农民担心土地流转后生活、养老等问题得不到保障。同时,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备的情况也较为常见,支撑土地流转的法律保障体系还不完备,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流转土地不敢有太多投入,制约了农业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三)融资瓶颈亟待打破

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起步晚、积累少,没有多少固定资产,而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又无法抵押,很难在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授信标准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面临贷款困难、手续繁杂、隐性费用高等问题,政策性金融机构支农责任有待加强。

五、应对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

一是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者和员工纳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培训工程,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制定出台政策,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涉农学科大中专毕业生积极领办和参与,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入新的活力。

(二)规范土地流转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畅通供求信息渠道,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为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提供全程服务,确保土地流转依法、自愿、有偿、规范。二是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真正获得灵活而有保障的自主经营权。

(三)加大金融支持

一是认真落实好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现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信贷支持,优先满足其信贷需求。二是积极探索采取各级财政出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一定比例参与缴纳保证金及银行授信的办法,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共同基金,让所有运作良好、有贷款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参与、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四)加强政策扶持

一是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项目要优先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实施。二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优先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鲜活农产品网上批发和零售,促进农超对接。四是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政府补助额度,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搞好农业保险服务,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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