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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院校舞蹈专业体态律动音乐教学实践研究

2019-01-02史影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9年12期
关键词:舞蹈专业体态律动音乐教学

摘要:体态律动是以身体律动来表现音乐节奏的实践探索,在今世界上是影响最大的音乐教学法之一。体态律动由20世纪初瑞士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兹提出,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将音乐教学诉诸于听觉、视觉、运动觉等多种感官相结合,打开了体验音乐和表达音乐的新途径。在艺术院校舞蹈专业开展体态律动音乐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音乐节奏感和敏锐的节奏反应能力,在获得音乐体验和表现音乐能力的同时,开发学生用身体节奏去表现音乐、表达情感的能力,丰富身体表现力的空间,从而达到身体训练和心理训练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体态律动;舞蹈专业;音乐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9)12-0057-03

一、体态律动教学的内涵

1.体态律动的概念

体态律动是瑞士作曲家、教育家埃米尔·雅克—达尔克罗兹于20世纪初建立的节奏教育体系,是用身体的韵律动作来展示音乐的节奏,将“肢体动作”和“节奏运动”结合,通过对音乐的聆听,培养学生对音乐的节奏微差、对音乐的细腻感受和敏捷的反应能力,以此引起学生的表现欲望,激发他们的情感世界,扩大他们的本能力量,并迁移到学习和生活领域。体态律动最初用于视唱、练耳的学习。今天,体态律动的教学方法远远超出了音乐的范畴,广泛地用于舞蹈、戏剧、绘画、运动等各个领域。

2.体态律动教学的思想

在体态律动的教学实践中,学生是教学和学习活动的主体,一切以学生为中心,教师遵循学生的自然发展法则,根据他们的年龄、心理、运动的实际能力,利用学生所熟悉的环境中最容易掌握的东西,将生活中的自然节奏引入教学中,唤醒学生的音乐意识,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亲自去体验、感知音乐,在轻松的教学氛围中,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音乐活动,发展内心听觉,探究音乐问题,使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成为一个学会“自我”完善的音乐人。

体态律动教学不是以学科为中心的传统授课方式,而是以学生为中心,从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出发。因为孤立的听觉训练不会使学生热爱和理解音乐,只有通过音乐配合身体的律动,才能将运动和声音的感觉内化,从而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能力和表现音乐的能力。这种由学生主动参与音乐活动,与学生的生活经验接近、融合,促进个体的行为、态度、个性以及未来发生重大变化的学习过程,也是当今音乐课程改革所提倡的,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本主义教育思想的体现,更适合舞蹈专业音乐课程的培养目标。

3.体态律動教学的特征

体态律动教学的本质和核心是节奏运动训练。音乐中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节奏,节奏与生命的关系最近,人类的节奏本能是与生俱来的,它依赖于身体运动,是一种身体的生理运动反应。我们日常的心跳、呼吸、走步等都是具有一定规律的节奏运动,对节奏的掌握依靠肌肉系统运动和听觉能力,是以人的肌肉收缩和松弛反复练习来获得节奏感受,同时通过不断地刺激加强听辨能力和歌唱经验,获得音响感受记忆,最后才能进行实际操作(声乐、器乐)学习[1]。所以,音乐学习首先是节奏运动练习,通过聆听音乐和身体运动结合的节奏运动练习,感受所有的时间和能量上的细微差别(快、慢、强、弱),培养学生对节奏的直觉反应,训练学生有规律的运动神经习惯和有节奏的心理,使学生把音乐表现中的速度、力度、音色等要素与身体运动时的能量、空间、时间融合在一起,达到听觉和动觉、心理和生理的和谐统一,达到将内心情感与音乐、生理运动器官与思维之间的自由转换,从而获得理解音乐和表现音乐的能力,以促进身心全面发展。

二、体态律动教学的价值与意义

1.体态律动教学的价值

体态律动教学是一种通过多感官刺激获得知识能力的手段和方法,体态律动的每一个教学环节都是关注学生身体和心理亲自参与体验的实践教学。传统的音乐教学只是单纯地让学生被动地坐着听音乐,至于听到什么,听到多少,或是听的时候还能做出什么样的反应都不知道,而体态律动通过节奏运动来调动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音乐活动中去,使他们的耳朵跟着音乐感受,身体附和音乐做出动作,最终完成音乐—身体—情感—思维的过程,提高了学生体验、理解音乐的能力。不仅如此,体态律动教学还让学生的身体动作以情感为出发点,把身体的即兴律动转换为音乐演奏,让学生把内心对音乐的感受变为可听见的音乐,使学生“看到”音乐的不同表现形态,开阔学生的视野的同时,促进了学生获得表现音乐和创造音乐的能力。体态律动教学在聆听的基础上,把人的身体作为一个整体的乐器,“音乐训练首先必须练好的乐器是他们自身。”(乔克西,阿勃拉姆逊,吉莱斯皮,伍兹“二十世纪音乐教学”1988英文版)以此来展示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引发运动觉反应,发展音响节奏和身体节奏的通感,激发学生的情感世界,扩大自身的本能力量,为舞蹈专业音乐教学领域打开了一个新的视角,也为舞蹈专业的学生自我表现提供了一个新的手段。

2.体态律动教学的意义

在过去音乐教学的课堂教学中,经验式传统教学法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教师往往以自身权威性进行灌输性教学,只注重知识传授,教学方法单一、枯燥,不从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不能遵循学生的生理、心理及审美认知规律,导致音乐并未从专业需要考虑,同时忽略了学生的生活实践和感情世界。学生失去了原有的对音乐的感知力和兴趣,只是因考试要求而被动地学习音乐。音乐本身具有的审美价值、音乐丰富的感染力和音乐无限的想象力都成了令人头疼的、枯燥的知识。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存在较大随意性,有的由任课教师凭借几年的教学经验自行设计,有的是照搬音乐学院的教学内容。真正能够既反映音乐课程应有的特色和内容体系方法,同时设计与舞蹈专业特点相结合的课程内容较少。音乐课只是停留在“听听曲、看看片、唱唱歌”的传统教学模式上,曲目选择往往较为单一,未能反映时代特色,远离学生生活,无法做到既传承经典又与时俱进。

体态律动教学中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体现于体态律动将人与音乐的联系更为紧密、主动和具体。学生在音乐的感受下所产生的自然体态,是教学活动的良好契机,也是将人与音乐进行直接与紧密联系的最佳时机。而学生因音乐的刺激而产生的体态自觉行为,更会促使学生对音乐的主动接受,因为这个接受是源自十分具体的声音强弱、高低、节律等感知而发生的,所以,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体态律动本身就具有对学生发挥主动性的引导作用。

音乐课程是艺术院校舞蹈专业的必修课,是一个对学生进行全面音乐训练的基础课程。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发展学生的音乐感知力、记忆力、想象力和表现力,提高学生的综合音乐素养。在当今世界范围的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我们需要在教育思想上进行改变创新, 在现有的教学模式上做出一些改变,体态律动是国外四大音乐教学法之一,将这种先进的教学方法引入舞蹈音乐教学中,是对这门课程的教学法的补充,同时也是作为一种创新更好地贴合我们的教学目标,培养适合社会发展的新型艺术人才。

三、舞蹈专业体态律动音乐教学的实践研究

1.转变音乐教学理念

体态律动将学生内心的音乐转换为身体情感动作,强调以学生的音乐本能为基础,自然地感知音乐要素,这与我国当今的教育理念完全一致。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意识,采用新的教学理念,将以往教学中学生被动的“要我学”改变为主动的“我要学”,从而学生不但学会专业音乐知识和技能,同时获得了音乐的学习能力。

在体态律动教学中,我们应该深入了解其教学理念,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理论联系到实践,为舞蹈音乐教学补充创新。体态律动教学创始人达尔克罗兹指出,音乐教育应该触及人的感觉,影响人的精神。在音乐学习中它作为一种“人性化的力量”,不只属于音乐学习范畴,更是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的必要手段。这种教学理念正是人本主义的宗旨,也是当今世界音乐教育改革的主旨。艺术院校舞蹈专业音乐课程的培养目标是提高学生对音乐理解、感受、表现的能力,促进复合型艺术人才的发展,因此, 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每个学生的独立人格,发展个性和实现自我,应该是我们的宗旨。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身体与音乐结合的节奏运动,引导学生自主体验音乐,教师是引领者、促进者,学生通过身体的体验成为教学的参与者,课堂的主人;体态律动教学最重要的作用是唤醒学生的音乐意识,它要求教师尽一切可能去挖掘学生的身体活动和周围的自然节奏,以愉快和良好的气氛,让学生沉浸在音乐活动中,整个教学过程是在民主平等的教学氛围下,教师通过美妙的音乐,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教学不仅仅是一种知识学习的过程,更是“精神的潜在力得以解放”[2]。所以,舞蹈音乐教学实践的研究,应该先从教学理念的转变开始,这不但体现了学生 “自我实现”价值目标追求,更需要教师关注以学生为主体的教与学的教学实践要求。

2.整合音乐教学内容

目前艺术院校舞蹈专业音乐教学内容各不相同,大致包括基本乐理、民歌选唱、音乐欣赏、声乐基础等,这些教学内容只是音乐专业课程的精简版,只是在理论性、技巧性、专业性、深度、难度等方面降低要求,不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不能适应学生艺术水平发展的需求。体态律动教学内容涉及节奏律动、视唱与即兴表演,这三项内容是围绕着节奏运动为核心的一个整体。结合舞蹈专业音乐教学的内容,把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三项内容以体态律动教学贯穿其中,根据舞蹈专业学生以身体开发和身体训练为主的教学特点,避开传统的授课方式,以聆听音乐和身体运动结合的方式,让学生在感知、体验中学习音乐的节奏、节拍、速度等基本音乐知识;在肌肉的收缩与放松中学习呼吸、行走、发声、歌唱等内容;在欣赏音乐之后,让学生即兴演奏(唱、跳)进行想象力与创造力的培养。形成以体态律动音乐教学为主的系列教学内容,通过整合这些音乐教学内容,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音乐表现欲望,调动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音乐中,真正将音乐“听”进去。

3.改善音乐教学方法

体态律动音乐教学应该突出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尤其是节奏感,强调艺术教育的综合性,语言、律动和音乐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原则;运用多媒体影音视听等多元化教学手段(国内外舞蹈经典剧目等),借助一定的影音视听材料,创设教学需要的情境与音乐课堂教学的相结合,让学生形象直观地去学习体验音乐要素等。采取身体律动训练与音乐听觉鉴赏穿插结合的教学手段,引导学生由感知到探究、由被动到主动、从理论到实践,提高学生的整体音乐素养,摆脱旧的传统教学观念禁锢,去体验并且表达身体的自然意愿和律动;体态律动教学的评价方式和标准上应是多元性、综合性的,对于学生教师应以鼓励为主,同时让学生主动地客观地评价自己在课堂上的表现,采取自评、互评相结合的方法,努力提供一个自由宽松的课堂,促使学生去参与、体验和发现,挖掘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编创、表演的能力,以突出培养学生的音乐表达能力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4.强调“参与式活动”的教学方式

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在音乐伴奏的前提下,引领学生进行身体运动的节奏体验,使身体习惯于自我控制,获得连接意识和潜意识及调整潜意识的能力,让学生自然、积极地接受音乐学习,激发学生音乐的热情,使学生在愉快的气氛中学习音乐,以达到热爱音乐、理解音乐,并发现艺术之美。传统的教学方式是以讲授为主,在课堂上教师只需要把音乐知识灌输给学生,通过不断地强化刺激形成条件反射来提高记忆力,这种强化刺激的教學方式一旦停止后,学生就丧失了学习的动力,所以这种教学方式极易造成学习固化,缺少创新,不利于建立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新课程改革提倡为了学生的发展,在教学中教师要注重教学方式的转变,并以此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高校舞蹈专业音乐课程的教学方式应是开放式的,教学氛围应该是平等、民主、和谐的,教学方法是一种合作式的[3],旨在激活学生的主动性,发展学生对音乐的想象和探究能力。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从“参与式”音乐体验开始有效地促进了音乐教学的生成,改善了教师的教学方式,避免教学的单一性、说教性,有效地促进教师与学生的课堂沟通。激发学生参与学习音乐的兴趣,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和教学主体性,让学生在学习中获得音乐表演的乐趣和自信心。

舞蹈的表现离不开音乐的支撑,同样舞蹈教育更离不开音乐教学的提升,在艺术院校舞蹈专业音乐教学中开展体态律动音乐教学是势在必行的,只有转变音乐教育理念、调整教学内容、改善音乐教学方法,才能提高学生的综合艺术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舞蹈艺术人才。

参考文献:

[1]蔡觉民,杨立梅.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2]德赖维尔.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学入门[M].高建进,译.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86.

[3]史影.基于人本主义教学观的高中音乐鉴赏教材内容与教学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7.

Research on Teaching Practice of Body Rhythm Music in Dance Major of Art Colleges

SHI Ying

(School of Dance, Jilin University of Arts, Changchun 130021, China)

Abstract:Body rhythm is a practical exploration to express music rhythm by body rhythm. It is one of the most influential music teaching methods in the world. Body rhythm was put forward by Dalcroze, a Swiss music educator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20th century. The success lies in that the music teaching is resorted to the training form of combining hearing, vision, motion sense and other senses, which opens a new way to experience music and express music. In the dance major of art colleges, body rhythm music teaching is set up to cultivate students sense of music rhythm and sharp response ability to rhythm. While gaining music experience and performance ability, students ability to express music and emotion with body rhythm is developed to enrich the space of body performance, so as to achiev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body training and psychological training.

Key words:body rhythm; dance major; music teaching

(責任编辑:侯秀梅)

doi:10.3969/j.issn.1001-7836.2019.12.018

收稿日期:2019-10-28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艺术院校舞蹈专业体态律动教学研究与实践”(GH180799)

作者简介:史影(1971—),女,吉林吉林市人,副教授,博士,从事音乐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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