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朝养老来PK
2018-12-30◎梁盼
百家讲坛(蓝版) 2018年1期
关键词:养老
◎梁 盼
养老还要靠子女
早在北魏时期,政府为保证老年人有儿女养活,首创“存留养亲”制度——如果犯人(犯罪极其严重的除外)的直系长辈老无所养,则国家应当对这个犯人减刑或缓期执行刑罚,即便坐牢,也一般关押在当地,不会流放到外地,以便可以随时回家照顾老人。更有甚者,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达到赡养老人的目的,可以赦免犯人一些不太严重的罪行。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
唐代的家庭养老做得很好。当时,社会上普遍形成了一种良好的风气,子女不仅要在生活起居上照顾和赡养老人,而且要在精神上保证老人的心情愉悦,即“色养”。如果儿媳妇不能“色养”公婆,那就可以成为丈夫休妻的理由。盛唐时期,一位叫李向秀的大臣,就因为妻子未能尽到“色养”公婆的义务而将妻子休掉。
唐代的家庭,若父母还健在,儿子一般不出远门,也不分家,更不各自攒私房钱。这种养老的社会氛围,使得老人可以在儿女的全天候照料下安享晚年。
到了清代,家庭养老的法律规定相当严苛,其中,如果老人因为养老无着而自杀,那么儿子要以过失杀人罪论处。
政府也办养老院
公元521年,中国有了历史上第一家由政府开办的“养老院”——南朝梁武帝命令设立“孤独园”,专门收养老人和孤儿。从此,中国的养老院开始制度化。
到了唐代,国家强盛,养老院更为普遍,当时称为“悲田院”。但名副其实的养老院是北宋时期的“居养院”,只收养贫困老人。而且,在宋徽宗时期,老人的年龄标准是50岁及以上,这使养老的人群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成为历史上老人养老的一个黄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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