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的代价
2018-12-28徐颖
瞭望东方周刊 2018年49期
徐颖

2018年9月,在多次联系某被执行人未果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朝阳区,对其房屋进行腾退
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不讲诚信、欠钱不还、想尽办法耍赖的“老赖”们,常常是法院执行判决的一大痛点。不过近几年,继续耍赖,要付出的代价正越来越大。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推动最高法与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多家单位跨部门合作,各方形成合力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在这种形势下,长久以来困扰司法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有望逐渐化解。”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程德安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顶层设计的压力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磊告诉本刊记者,这几年每逢节假日出行高峰,就会有一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因为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出行,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粗略统计大概占案件总数的10%。
这背后,首先是顶层设计对“老赖”施加了压力。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特别是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产生立竿见影的惩戒效果和极大的社会影响力。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规定》进行了修改并正式施行。
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共60家单位签署文件,采取惩戒措施11类37大项150项,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旅游、投资、招投标等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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