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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下《税法》教学研究

2018-12-27张金鹏李云萍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8年39期
关键词:税法教学

张金鹏 李云萍

摘 要:本文首先总结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税制改革取得的成果,然后分析了新税制改革的特征,接着分析了改革对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税法》课程教学的影响,最后提出了应对的策略。

关键词:新财税体制改革 税法 教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序幕,完善税收制度是新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新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本轮税制改革涵盖了“六税一法”。迄今为止,取得的进展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全面完成“营改增”,且不断深化增值税改革

2013年8月,我国将“营改增”试点推广到全国,此后不断扩大“营改增”的范围,2017年10月营业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2018年3月,国务院确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条措施,降低了大多数行业的税率,统一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持续为企业减负。

(二)消费税征收范围逐步拓展

本轮税制改革中,消费税的改革方向是“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2015年,将电池和涂料纳入征税范围;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2016年,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更名为“高档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对130万元以上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消费税逐步扩围。

(三)资源税改革顺利推进

财政部2016年全面推进资源税的改革工作。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重新设定绝大多数资源品类的计税方式,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合理确定资源税税率水平。改革实施两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开征环境税

2018年1月1日,我国正式开征环境保护税(简称“环境税”)。取消原先的排污费制度,改征环境税。纳税人依法确定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享受税收减免。

(五)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2018年7月20日,国办中办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与此同时,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标志着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至此全部完成。

除了以上主要的改革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还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双创税收优惠”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办法和措施。

二、新税制改革的特征

(一)改革具有广泛性

税法可以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按照征税对象划分,税收实体法又可以分为流转税、所得税、目的行为税和财产资源税。本轮税制改革,不但涉及到了所有税收实体法的类型,而且对税收征管程序做出了历史性的变革,改革的范围非常广泛。

(二)改革具有渐进性

纵览本轮税制改革的进程可以发现,改革是按照顶层设计、深入调研、充分准备、逐渐推进的思路进行的。从总体上看,首先推进“营改增”,这是本轮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在“营改增”全面完成之后,开征环境税并实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在这些改革基本落实之后,将会对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进行深入改革。从具体税种改革上看,也具有渐进性。以“营改增”为例,从2013年开始,根据经济实践情况,每年将部分行业纳入试点范围,直到2017年全面废止营业税,在此基础上,2018年开始深化增值税改革。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为例,2018年5月1日实现了国税地税业务在实体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网上税务局“一网办理”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键咨询”,6月15日省级新税务机构挂牌,7月5日全国市级新税务机构挂牌,7月20日全国县乡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

(三)改革具有深刻性

本轮税制改革,注重顶层设计,注重以法治方式推进,注重与其他方面改革的协调,注重与国情相结合,深刻变革,影响深远。其中,“营改增”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重要的一项税制改革,我国基本建成了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先导意义的现代增值税制度,尤其是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全面征收增值税在国际上具有开创性意义。此外,国税地税机构的合并,标志着我国24年来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历程结束,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四)改革具有持续性

改革永远在路上。截止目前,本轮税制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改革并没有停止,而是在不断深入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各项措施还在不断地推出,消费税改革很有可能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纳入征收范圍,并扩大高档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征税范围。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下步将向逐级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而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调研中。

三、改革对《税法》教学的影响

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高校经济管理相关专业的《税法》教学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教学理念的影响

税制改革不但影响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还会连带影响企业对经济业务和事项的会计处理,影响企业的内部治理和财务管理行为。就税讲税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税法教学要注重课程内容综合化,以技能操作和任务驱动为主设计课程。

(二)对教学内容的影响

新税制改革对税法教学内容造成的影响是最大的,渐进式的改革使税法教学内容不断地过时,这种时间往往是在几个月之内。因此,税法教学必须持续及时更新课程内容。

(三)对教学方法的影响

新税制改革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学生和老师接受新知识的机会基本平等、时效基本相同。要让学生主动地关注和寻找最新的改革动向。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不再单纯是知识的传授者,而应该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同时,教师要改变“一言堂”,尽量减少抽象的讲授,更多地采用丰富多彩的方式,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去感受变革和实务操作。

(四)对考核办法的影响

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期末考试通常考察学生对课堂上和书本上的内容的掌握程度和运用情况。渐进和持续的改革使得课堂和书本上的内容会有一定的迟滞,且要求学生在课外投入大量精力了解和关注最新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降低期末考试在考核中的比重,提高平时成绩在考核中的比重。

四、改革背景下的应对策略

在教学理念上。面对新税制改革,税法课程在教学过程中,要更加紧密地将税法与财务、会计、法律等相关知识结合起来。培养学生正确计算主要税种税款和正确进行纳税申报的能力是税法教学的重要任务,要更加突出税额计算、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表的填制等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在教学内容上。首先,要加强对税收理论的讲解。纷繁的税制改革都是据实而发、有的放矢的,都有理论和现实的深厚依据。学习更加深刻的税收理论基础,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征税行为。其次,要及时去旧补新。税法教学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学生必须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技能,必须学习最新的知识。再次,增加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比重。在之前,各个税种的教学主要以税制要素为主体,征收管理办法为次要,甚至在课时有限的情况下,后者都仅仅作为了解。但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改革是一项影响深远的变革,具体税种的征收管理不能再简单带过,而要做详细讲解。

在教学方法上。首先,要注重收集税制改革的精彩故事,以身边的事例,以浅显化、通俗化的方式讲授。其次,要引入案例、情景、分组讨论等教学方法,将本课程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目标寓于其中,让学生主动参与教与学,课堂要实现“群言堂”。再次,要增加课外学习的比重,一方面要给学生更多的课外练习,以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另一方面要让学生及時了解改革的最新动向。

在考核办法上。提高平时成绩比重,降低期末考试比重。给学生的课外作业要减少机械式的训练题目,增加探索性的题目和专题题目,如“营改增的实施进程”,让学生对改革进行比较系统的了解。在答疑过程中,要把新旧税制的规定给学生进行明确的区分,帮助学生把握学习的侧重点——税制最新的规定。在奖励成绩方面,要考虑学生主动了解最新税制改革的积极性,以及所运用的方法和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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