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救命药成“假药”
2018-12-21李勤余
故事家·高考季 2018年10期
李勤余
翟一平代购的药品确实未经中国相关检验机构的严格检测,医学的复杂性不容小觑,一旦其他病人在使用该药品后出现问题,翟一平事实上是无法负责的。而且大多数进口药的代购者缺乏资质认可,很难给患者一个保障。所以,该规定有其合理之处。
但这毕竟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假药,而且,病友们急迫的心情也该得到充分考虑。一来,恶疾的发展不等人。如果在国内无法买到救命药,而病情又确实危急,过于死板的规定就有可能带来伦理困境。二来,经济因素可能会决定患者的生命长度。抗癌药的价格动辄上万,甚至十万、百万,且需要长期服用,对大多数普通家庭而言是无比沉重经济的负担。翟一平的代购能为病友节省一大笔费用,所以,病友们对翟一平被拘从情感上来說是难以接受的。
实施《药品管理法》的目的,就在于保障老百姓的用药安全。说到底,也就是为了让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但若因为此规定,反而使急需救命药的患者得不到救治,岂非本末倒置?代购救命药被拘的症结是机械化地执行法律,使实际效果极大地偏离了设立法律法规的初衷。其实,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也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与时俱进,才能使法律更好地为百姓服务。遇到困难不可怕,可怕的是墨守成规,拒绝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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