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参与式灾后重建的作用和影响
2018-12-21王卓
社会科学研究 2018年3期
〔摘要〕参与式方法所强调的,一是对弱势群体赋权,二是社会成员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的平等磋商,三是提高发展进程中各种投入的效率。本质是激发各利益相关方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行为。本文通过政府与社会组织在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民乐村开展参与式灾后重建规划的实践,分析政府科学回应社会和群众需求的方法与条件,提高政府和社会援助效率、改善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可能性,研究刺激公共品需求、培育社区自治能力的途径,探索社区管理模式转型为社区自治模式的基本框架。文章认为参与式灾后乡村重建可以为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参与与赋权;政府与社会;灾后重建;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C91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8)03-0114-08
①论文初稿完成于2008年10月16日,修订稿完成于2018年1月27日,以此纪念2008年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彝族长期贫困与代际传递的实证研究”(16AMZ012)
〔作者简介〕王卓,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大学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成都610064 。
引言
2008年5月12日8級汶川大地震带来的损失有多大?在极重灾区绵竹市民乐村,一个三口之家的中年妇女算了一笔账:“前几年我家用积攒的两万多元修了三间房子,去年又花了一万六千多元装修。地震那天,我在田埂上趴着看到它垮了,价值两万元左右的家具一样也没有抢出来……地震给我家带来的损失加起来可能有五六万元。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