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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豆田封闭除草剂药害症状及原因分析

2018-12-21李风王玉宝张雪晗

现代农业科技 2018年19期

李风 王玉宝 张雪晗

摘要 针对黑龙江省大豆田在应用封闭除草时,在应用措施、使用剂量等方面使用不当以及生长环境因素影响而给大豆造成不同程度药害的现状,本文主要结合几类除草剂药害症状,分析了药害产生的原因,以供生产实践参考。

关键词 大豆除草剂;药害症状;原因;黑龙江青冈

中图分类号 S4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8)19-0157-01

黑龙江省大豆田除草以播后苗前封闭除草和苗后三至五叶期茎叶处理为主。由于农户在使用药剂时,不按说明书用药、片面地加大药量、配制药液不均匀、喷洒不均匀以及地势、土壤、温湿度、品种等因素影响,均可导致大豆产生除草劑药害。现将大豆田经常使用的5类封闭除草剂的药害症状和药害原因作如下介绍。

1 酰胺类除草剂

目前,黑龙江省大豆苗前常用的酰胺类除草剂主要有乙草胺、异丙草胺、甲草胺和异丙甲草胺等。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不科学、不合理,均会对大豆出苗和生长产生不同的影响[1-2]。

1.1 药害症状

大豆发生酰胺类除草剂药害后,症状主要表现为出苗慢,较正常大豆晚出苗3~5 d;产生药害的大豆根系弱小,发育缓慢,大豆心叶畸形、皱缩、叶色浓绿。药害发生较轻者,一般15~20 d开始恢复生长;药害严重者,大豆叶片变脆弱、皱缩,导致幼苗死亡。

1.2 原因分析

药害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酰胺类除草剂在低温、高湿条件下施用;二是在配药过程中,超剂量施用酰胺类除草剂对大豆也会产生药害;三是重茬的大豆地块,在施用酰胺类除草剂时容易出现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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