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量化智慧动力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魏刚:退市新规 促资本市场良性发展
2018-12-21
新产经 2018年12期
关键词:上市
2018年11月16日,上交所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同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11月修订)》。同天,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修订版,自发布日起施行。
可以看到,此次退市新规有两点主要的边际变化。
第一,细化退市情形认定。上交所在原“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大领域的基础上,明确4种重大违法退市情形(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深交所则表示区分IPO造假、重组上市造假、年度报告造假、涉及五大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形。两交易所均响应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新增社会公众安全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第二,大大提高退市实施效率。将暂停上市期间由一年缩短为六个月,对于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进入退市程序的公司,将不再允许其恢复上市,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需要在股转公司挂牌转让满5个完整会计年度方可申请重新上市,避免退市过程出现不必要的反复,引发市场投机炒作。
短期来看,严格退市有助于防范放宽并购重组带来的负外部性,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发展。10月以来,针对民营企业被差异化对待的质疑,管理层频频发声提振股市信心,积极应对股权质押风险、鼓励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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