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新的征程
2018-12-21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工程咨询 2018年3期
关键词:融资

新年伊始,PPP便在一系列清库、审计、整改中接受洗礼,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如临深谷……
PPP集中发展近四年,成绩与问题共存,解决PPP泛化、异化,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势在必行,是时防微杜渐,正本清源。
一、国家政策:严格制度,规范发展
“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发展PPP”将是新年度不变的主题。
“严格”在于防止PPP泛化引发更多债务风险,包括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变相融资、固化PPP政府支出责任、弱化运营职责、未转型平台公司作为社会资本、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严控“10%红线”、剔除非公共服务项目等。
“制度”在于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部门协调与制度环境建设。作为促进PPP常态化、可持续发展根本的PPP立法,希望今年能有所突破。PPP配套细则的完善(土地、税收、吸引民间资本等)和试行政策的修订(如PPP操作指南、两项论证指引等)值得期待。
“规范”在于“回归PPP初心”。PPP是公共服务的创新供给方式,地方政府开展PPP应围绕推进治理方式改革、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从社会公众的真正需求出发,避免仅为融资而PPP,同时规范运作、合理分配风险、公开透明,为公共服务的稳定供给奠定基础。社会资本追求的PPP,应以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方案为导向,理性决策、合理收益、发挥专业优势、重视运营,关注公共利益。这样的PPP,方得始终。
“发展”在于“支持适宜行业、聚焦重点行业”,扶贫脱贫、污染防治等重要民生领域应重点支持。适宜PPP运作但社会资本不足或市场不足的可以充分培育,但重大民生领域、由于行业特点和政策限制,政府实施效率更高的领域应继续由政府控制,真正做到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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