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务自主管理改革与对策
——以北京市为例
2018-12-21袁顺全
中国水利 2018年23期
张 伟 ,唐 丽 ,马 乐 ,袁顺全
(1.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100035,北京;2.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100195,北京)
一、我国积极推动以自主合作为特征的农村基层水务管理改革
1.“乡政村治”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形成是我国水务管理改革的重要基础
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开始了农村改革,改变了原有的村集体治理结构,农户重新成为生产决策的基本单元,乡村社会自主性增强,自主合作管理成为农村治理和发展的内在需求;80年代后,我国农村基层“乡政村治”的治理体系初步形成;90年代以后开展的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农村基层自主合作治理的环境,新形势下我国农村基层治理向服务、自主、法治、互动和多元协同转型。
“乡政村治”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形成,为我国农村基层水务管理开展自主合作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与条件。一方面,随着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国家对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不足,农田水利建设逐步萎缩,同时国家于1988年推行的涉农服务机构改革,使得水管单位发展困难,农村水利设施管理困难,一些水利设施维修维护跟不上。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原来由国家承担的组织农民的责任转由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承担,乡村社会自主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
2.近20年来我国基层水务管理开始自主治理改革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我国基层水务管理开始了自主管理改革。一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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