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法中民商法的地位分析与应用方式
2018-12-21林丹菁中国政法大学
数码世界 2018年2期
林丹菁 中国政法大学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法治,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如何更好的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为此,从民商法的健全与应用中来明确其地位,更好的推进民商法的普及力度,促进科学执法、合理执法。
1 民商法在公安执法中的地位探析
理念是民商法中抽象和提炼出的一种观念,也是立法、执法、司法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公安执法过程中对民商法地位的确立,主要从三方面来阐述。
1.1 平等理念在执法中的地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民商法,平等观念首要地位。如法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得因法律主体身份造成不平等的地位,不允许出现侍强凌弱的情况。所以,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贯彻好平等观念,要从思想上树立平等理念,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当然,由于公安执法涉及的方面较广,对于公安执法强制性的存在,有可能造成对人民权利的侵犯,有可能危及人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为此,公安执法人员要时刻处理好自我与他人的平等关系,不以“管人者”自居,要做到公正执法,为民执法。
1.2 权利本位理念在执法中的地位
构建法治社会,其根本在于维护良好的权力社会。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应该是法律规范的基本要义。民商法的内容,规定了对公民权益的保护。如每个人都需要法律来保护其财产、人身安全,保障每个人获得社会各方面的优良评价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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