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应如何保护民营企业
2018-12-20吴丹红
环球时报 2018-12-20
关键词:民营企业
吴丹红
改革开放40年,民营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民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法治要起到保障、撑腰的作用。
这一年我跑遍了全国几十个城市,注意到基层法治建设就民企而言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有的地方没有平等地保护民营企业家的私有产权。出现了在主体身份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把民营企业财产当作国有企业财产,给民营企业家定贪污罪的案例;二是在执法领域,虽然公安部曾多次强调公安机关不得插手经济纠纷,但这两年在某些地方上纲上线,以刑代民的现象有所抬头,比如将正常的金融借款纠纷定为“骗取贷款罪”,把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定性为金融行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三是在司法领域,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的案件中,有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长时间未决羁押人身,以扫黑除恶的名义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乃至家庭财产的现象出现。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近段时间以来,涉及民营企业的纠纷增加,民刑交叉案件增多,本身具有复杂性。比如经济增速快的时候,银行为完成业绩,“口子”开得比较大,甚至帮民营企业做申请资料。当前民企遇到困难,有些贷款一时收不回来,银行信贷部门担心承担责任,将问题推给民营企业家;再比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民企本不以骗税为目的,只是因为财务或者税务制度不完善,用代开的方式完成实际交易的最后环节,触碰经济犯罪方面的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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