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金融与军民融合*
2018-12-15曹红辉
国防 2018年5期
曹红辉
财政和金融,是支撑国防事业发展的两大重要手段。
财政是政府的行政手段,具有四大特性:一是强制性。财政是通过政府赋予的特权,进行强制性征税,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设租。如清末,曾国藩设盐卡以收取厘金。二是当期性。财政是基于当期的收入,无法提前一次性征收未来若干年的收入。三是有限性。财政规模只包含现在能动用的资金,规模上是有限的。四是约束性。财政资金的使用受到严格约束。国家有专门的预算法,对财政支出的规模、使用程序,从预算、概算到决算等,都有严格的程序约束,都要经过从政府部门到立法部门的严格审核。
金融则完全不同。金融是市场化的手段,金融工具的发行主体是多元化的。以债券为例,主权国家可以发行国债,国家开发银行也可以获得主权信用授权,发行金融债。通过金融手段募集资金支持国防事业发展。具体而言,金融有三大特点。
其一,资金规模大。以我国2017年的情况为例,财政总支出为20万亿元,收入17万亿元,赤字3万亿元,发行3万亿元国债,还有基金等其他方式。在金融市场上,至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总贷款余额为120万亿元,新增人民币贷款13万亿元,债券余额40万亿元。可见,金融市场的资金规模远大于财政资源的规模。
其二,资金可进行期限结构调配。金融工具具有开放性,把即期支付的费用提前支付,用今后预期的收入偿还当期支出,即把未来的钱用在现在花。过去几年间,中国支持了大量军工、军品发展,其中很多使用的就是未来的预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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