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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留守儿童的概念研究

2018-12-10曹志成

戏剧之家 2018年27期

曹志成

【摘 要】虽然学者对城市留守儿童群体关注度开始提高,但目前对城市留守儿童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界定,因此,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在农村留守儿童、城市留守儿童研究的基础上,试图给城市留守儿童下一个新的定义。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城市留守儿童;概念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1007-0125(2018)27-0245-01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留守儿童,更多的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当中。针对城市留守儿童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说法。因此,本文将从户籍类型、心理发展、留守时间、留守原因、留守表现这些方面,去重新定义城市留守儿童,为进一步的研究打好铺垫。

一、农村留守儿童概念界定

农村留守儿童,一般指居住在农村的留守儿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官方定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者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1]

二、城市留守儿童概念辨析

(一)文献综述。根据已有的研究文献,学者们对城市留守儿童提出了不同的定义。

林琳认为城市留守儿童是指户籍所在地为城市,父母双方或者一方由于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长期不能陪在其身边(一般半年以上),年龄在0-18岁之间的儿童。[2]

王璐、李先锋认为,城市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双方或单方外出工作,在家留守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不能与父母双方或单方共同生活的城市家庭中处于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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