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在基层检察机关实现路径
2018-12-06薛红娣
青年与社会 2018年31期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已逾三年。作为深入践行“绿色司法”的重要手段,基层检察机关应当根据省、市院部署,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坚持一线思维,高点站位,多措并举,全面履职,有序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实效。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坚持职能定位,准确把握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范围和程序,严格规范行使检察权,是开展公益诉讼面临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路径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的工作格局和监督重心发生了重大转变,公益诉讼工作成为检察监督新的核心增长点和重要发力点。我院定位于基层检察实务,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逐渐摸索出以问题为导向、以程序为依托、以监督为保障的“三位一体”的工作路径,努力承担起公益诉讼办案主力军的作用,當好“公共利益的守护人”。
一、以问题意识为导向抓办案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涵盖了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等关系民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诸多领域。挖掘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是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首要条件。
(1)转变监督思维,在“度”上找出路。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在既定刑事诉讼程序中一直处于中间环节,检察监督职能的作用对象多为既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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