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红经济”分析
2018-12-06闫琼
经济研究导刊 2018年22期
闫 琼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郑州 451191)
一、“网红经济”相关概念界定
“网红”,即网络红人,是信息时代下社交媒体等新型信息媒介极速发展下的产物,主要特指那些通过某个偶然事件、某些个人行为、个人形象以及其他方式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且在网络生活以至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群体。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是新型社交媒介不断多元化环境下,大众心理需求、传播媒介、网络推手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而“网红经济”正是“网络红人”发展下的产物,由于“网红”自身的影响力,在利益驱使下,部分“网红”便利用自身庞大的受众群体进行营销,将自身的受众群体即所谓“粉丝”转化为购买力的一个过程。
在微博产生之初,由于其巨大的影响力,李开复先生曾经在自己的书中提起过:“在微博时代,如果你有100个粉丝,就相当于办了一份时尚小报,可以在朋友圈子里享受被尊重、被阅读的乐趣;如果有1 000个粉丝,相当于一份海报;如果有1万个粉丝,相当于创办了一家杂志;如果你有10万个粉丝,相当于创办了一份地方性报纸;当粉丝数增加到100万,你的声音会像全国性报纸上的头条新闻那样有影响力;如果有1 000万个粉丝,你就像电视播音员一样,可以很容易地让全国人民听到自己的声音。”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移动互联网时代,身为一个“网红”所能影响到的范围有多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目前网络经济发展方兴未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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