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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自然遗产美学价值的识别与评估概述

2018-12-05毕雪婷韩锋

风景园林 2018年10期
关键词:风景美学景观

毕雪婷 韩锋

在世界遗产背景下,“自然美”指的是自然遗产的美学价值,描述自然现象或区域(Natural Phenomena or Areas)的美学质量。而文化遗产中也包括与自然有关的“艺术美”,但主要指融入周围自然景色的建筑物或城镇,或者自然与人相联合的工程,如颐和园、杭州西湖文化景观、英格兰湖区(The English Lake District),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这些文化环境虽然被描述为“自然的”,但实际上是规划设计的或受到管理的“自然”,而不是自然环境。显然,自然遗产的评审机构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倾向于将自然作为纯客观的东西,单单根据“美”的对象界定“自然美”,与此相对应,文化也是自主独立的,它将自己投射在自然之上,因而不属于自然的内在价值。然而,自然无法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之外孤立地存在,尤其在中国及亚洲其他国家,“自然美”是与人(包括心灵)相关联的自然,是饱含人的情感的自然,并明确表达为“风景”。在风景中,自然与文化不能被视作分离的个体,而是相互关联的整体,不存在剥离人文精神和审美意识的纯自然。

国际组织也逐渐意识到界定“自然的”并不是区分“人文的”和“非人文的”,而是寻获“非人类的”或“非人为的”。IUCN高级顾问詹姆斯 桑塞尔(James Thorsell)基于自身考察和评估自然遗产的经验,建议从“自然美”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理解美学价值,通过分析“自然美”形成的原因,确定价值载体并描述美学特征[1]。2013年,IUCN在ICOMOS(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帮助下,回顾了由文化遗产标准(i,ii,iii,iv,v及vi)评估的“风景”,指出其美学价值具体表现为人文艺术与自然风光的和谐统一,意在说明“自然美”无需排除人类活动,或者区分“野性的”自然与“受到管理的”自然,而是应该思考基于审美文化观念描述、解释和呈现的自然[2]。正如美学专家王建疆所说,必须“把美和美感置于审美活动的现实关系中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研究”[3]。所以,只有从自然的审美价值和精神价值出发,遗产管理与发展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保护和呈现风景价值。

1 自然美与标准(vii)

世界遗产的核心是“突出普遍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s,简称OUV)。根据OUV的定义,遗产具有的特殊文化和/或自然重要性,必须超越国家界限,且对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均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才能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在《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第77条中,世界遗产委员会采用了10条确切的、固定的标准,用于区分和判定遗产的重要性,评估遗产的OUV,其中6条适用于文化遗产(i,ii,iii,iv,v及vi),4条适用于自然遗产(vii,viii,ix及x)。具体来说,标准(vii)“绝妙的自然现象或具有特殊自然美和美学重要性的地区”专门用来评估自然遗产美学方面的OUV,即界定“自然美”。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估要求体现在这一标准里:“绝妙的自然现象”(Superlative Natural Phenomena)与“特殊自然美和美学重要性”(Exceptional Natural Beauty and Aesthetic Importance)。遗产满足这两个要求中的任意一个,即被认为在“自然美”方面十分突出,可依据标准(vii)作为自然遗产列入《名录》。

1.1 绝妙的自然现象

在通常情况下,特别是在早期登录的遗产中,“绝妙的自然现象”重点关注可以客观测量和评估的自然特征,这些特征经全球对比分析后,要能够代表国际最高水平,或能够称得上“世界之最”,如委内瑞拉卡奈依马国家公园(Canaima National Park)中的安赫尔瀑布—世界上最高的瀑布,美国加州红杉国家公园(Redwood National and State Parks)中的巨型红杉树—世界上最高大的存活树种,以及俄罗斯贝加尔湖(Lake Baikal)—世界上最深、容量最大的淡水湖。

但根据近年来标准(vii)的实际应用情况,“绝妙的自然现象”也与动物的高度集中和迁移,或者其他生物和地质过程有关,也就是说,目前的“现象”都与“过程”有关,而不是自然特征,而且要通过定量研究证实这些过程在同类型自然美景中具有最高级别的品质[2]。2008年,美洲王蝶生态保护区(Monarch Butterf l y Biosphere Reserve)单独依据标准(vii)列入《名录》。IUCN的评估报告指出,美洲王蝶的冬季大迁徙是“绝妙的自然现象”,并通过定量地描述美洲王蝶迁飞的路线和距离,以及迁徙的种群数量,具体阐释美学价值。

1.2 特殊自然美和美学重要性

“特殊自然美和美学重要性”往往是壮丽的物质性自然景观,主要是山地和沿海地区,具体来说,或者是同时具备多种突出特征的自然景观,或者是虽然只具备某一种突出特征,但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表现出数量多、密度高的特点[2]。1985年,格雷梅国家公园和卡帕多西亚岩石遗址(Göreme National Park and the Rock Sites of Cappadocia)依据标准(vii)以及其他文化遗产标准,作为混合遗产列入《名录》,卡帕多西亚石林的高度普遍只有10~15m,但是石林集中分布于沟壑与谷涧之中相对较小的区域内,同时冲天而立的石柱形态奇特,被称为“精灵烟囱”。而众多海洋遗产都符合“特殊自然美和美学重要性”的要求,如宁格鲁海岸(Ningaloo Coast)和科莫多国家公园(Komodo National Park),在这些地方由色彩斑斓的珊瑚礁、热带鱼和海洋生物组成了独特的水下景观,或者因海水与陆地相互交织形成了悬崖峭壁、潮间带滩涂、沙滩、岛屿等多样的沿岸风光,甚至是鲸鱼的叫声也可以作为听觉层面的海洋美景。

目前,有8处自然遗产单独依据标准(vii)列入《名录》:3处自然遗产属于“绝妙的自然现象”,包括萨加玛塔国家公园(Sagarmatha National Park)中的萨加玛塔峰—世界最高峰、乞利马扎罗国家公园(Kilimanjaro National Park)中的赤道雪山—非洲最高峰、美洲王蝶生态保护区中的美洲王蝶汇聚越冬现象—美洲王蝶最集中的栖息地;4处符合“特殊自然美和美学重要性”要求,包括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石英砂岩峰林地貌、黄龙风景名胜区—巨型的地表钙华景观、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圆锥状喀斯特地貌与瀑布、三清山国家公园—花岗岩石柱与山峰,均位于中国;1处自然遗产同时满足两个要求,乌尼昂加湖泊群(Lakes of Ounianga)—目前已知的极度干旱环境中最大的永久性湖泊群,而从“特殊自然美和美学重要性”的角度审视,湖泊群绚丽的色彩与奇特的形状也构成了罕见的自然美景。

2 自然审美与标准(vii)

截至2018年7月巴林麦纳麦第42届世界遗产大会,世界自然遗产数量已达到209处,混合遗产已达到38处,这247处符合自然遗产标准的遗产中,有147个(近60%)使用了标准(vii),虽然使用得较为频繁,标准(vii)却很少独立使用[121处使用标准(vii)的自然遗产中有8处,26处使用标准(vii)的混合遗产中同样有8处,仅依据此条标准登录],而是经常与其他3条自然遗产标准联合起来使用(图1)。根据IUCN应用评估标准的具体方式,可以发现“对象化”的美学观导致标准(vii)往往通过修辞般的定性描述论证自然遗产的美学特质,主要描述了物质环境的“视觉美”,究其本质仍是自然地质过程标准(viii)、生物过程标准(ix)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x)所评估的科学价值。

但是,科学价值可能仅仅将自然环境作为生态系统,记录物质的或有形的要素,解释物种的生存和繁荣,而“美学价值却包含一系列将人们与特定地方联系在一起的意义和相互作用”[4],既包括自然对于人类的影响,也包括人类对于自然的理解,强调物质环境与人类感知和体验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所以两者不能一概而论。因此,遗产自然美应寻回遗失的“自然审美”,从风景资源转向风景美学,从现成的物质实体转向生成的关系存在,关注文化群体如何赋予物质元素特定的价值和意义,即关注风景价值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3]。

1-1 遗产登录所符合的自然遗产标准统计Number of natural and mixed properties inscribed on basis of natural criteria

1-2 遗产登录所符合的自然遗产标准条数统计Number of natural and mixed properties inscribed on basis of 1, 2, 3 or 4 criteria

1-3 4条自然遗产标准使用频次统计Frequency of the use of criterion (vii), (viii), (ix) or (x)

2.1 风景资源评价—现成的物质实体

“绝妙的自然现象”主要依靠数据和全球对比分析评估等级最高的自然美学价值。而“特殊自然美和美学重要性”则难以进行量化评估,通常在综合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比其他可参照的符合该标准的世界遗产进行考量,同时要求进一步发展定性评估方法。目前广泛使用的风景资源评价方法分为专家学派、心理物理学派、心理学派(认知派)以及现象学派(经验学派)这四大学派(表1),IUCN认为专家学派的代表性方法美国视觉资源管理(Visual Resource Managment,简称VRM)和英国景观特征评估(Landscape Character Assessment,简称LCA),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应对标准(vii)所面临的两个挑战:1)界定自然遗产美学价值,识别显示美学价值的属性; 2)在全球范围内与其他遗产进行比较,展开相对价值评估。

具体来说,美国VRM常常将风景分解为独立的景观资源或组成部分(如地形、岩石、植被和水体等),并以形式美原则为依据,根据每个组成部分的抽象形式特征(如形状、线条、色彩和肌理等)进行风景质量评价,同时,从风景的可见性出发进行风景的敏感度评价,最后综合风景质量和敏感度评价的结果确定风景资源分级[5];而英国LCA不仅强调组成景观的单个要素,还关注不同要素作为一个整体塑造景观独特性的组合方式,这其中也包括决定美学和感知质量的要素组合,该方法虽然强调过程中的客观性和主观性,但必须以客观要素表征主观感受,最终形成了综合主观理解和表达的衡量指标(如规模、围合度、多样性、肌理、形式、线条、色彩、平衡、动感、模式)[6]。

这些强调风景本身客观特点的评价方法,将“风景美”等同于物质环境的“视觉美”,无视“与自然紧密相关的、历经时间层累的文化和精神因素”[7],从而把美学价值纳入自然的内在价值,但这只是概念假设中的理想状态,而非现实中的事实,实际上,不存在脱离审美活动的美。尽管英国LCA在“局外人”(观察者)的特征描述过程之后,加入了“局内人”(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判断过程,但仍是基于主客分离的立场,对静态的景观画面进行文化赋值,还是从物的存在而不是从人的审美活动出发来考察风景。

2.2 风景美学评价—生成的关系存在

美国VRM和英国LCA等风景资源评价方法是建立在视觉特征基础上的,关注的焦点是风景的现存形式,而忽略了风景中不断变化的人地关系。而澳大利亚“界定大堡礁美学价值”项目(Def i ning the Aesthetic Values of the Great Barrier Reef)则借鉴了现象学派的风景美学评价方法,不再局限于视觉环境,认为“美学价值源自人类对自身所处的环境整体或者对其中包含的特定自然和文化属性的体验和感受,这些人对环境的反应可以是视觉的,也可以是非视觉的,还可以包括情感反应、地方感、声音、嗅觉以及其他对人类思想、情感和态度产生强烈影响的因素”[4]。项目进一步发展了基于环境和经验属性的类型学,其中,环境属性与地质地貌、气候类型、动植物多样性等物理风景资源有关,而传达感官知觉、情绪反应和精神理念的经验属性既可以是有形的表达(物质或材料),也可以是非物质的文化表达(如仪式、传统、知识系统、语言和表演)。项目指出不同地方的物质元素可能是相同的,但是感知它们的方式则受文化、知识、期望和经历的综合影响,在文化群体内部和不同群体之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关注风景价值产生的背景、环境,而不是强制规定“美”的形式,或找到永恒不变的“美”的定义。所以,项目不仅注重专家所识别的价值,还吸纳了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的美学观念。

法国当代景观设计师贝尔纳 拉叙斯(Bernard Lassus)认为风景不仅属于生态范畴,而且属于文化范畴,并提出“风景不是环境”这一思想[8]。法国文化地理学家边留久(Augustin Berque)在《风景文化》一书中进一步指出风景生命的3个层次—“自然(地质、变迁、季节周期)、社会(人类活动的历史)和个人(正在欣赏着真实风景或将风景描绘出来的人)”[8]。中国学者丁文魁也指出,“风景的本质是介于环境和人的印象之间的边际文化信息,风景信息的存在,需要有一个现实的载体来体现,这个载体就是风景资源”[9]。显然,风景的关键问题已经由认识“客观环境是什么”,转变为理解“客观环境如何作为风景呈现出来”。所以,边留久认为在地理学朝着现象学方向发展的背景下,“我们可以很确定地在形而上学(存在论的问题)方面建立风景的问题”[8]。

表1 风景资源评价方法Tab. 1 Methods for evaluation of landscape resources

3 整体性识与评估自然遗产美学价值

汉 鲁尔金(Han Lörzing)在《景观的本质:个人探索》(The Nature of Landscape:A Personal Quest)一书中指出景观的特征源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并进一步提出了人与自然互动的4个层面的准则:干预层(Layer of Intervention)、知识层 (Layer of Knowledge)、感知层(Layer of Perception)与诠释层(Layer of Interpretation),目的在于分析人们如何与特定的地方建立物质和精神上的联系,其中,干预层揭示了人类对于自然的影响,其他3个层面说明了自然对于人类的作用[10]。从这4个层面的准则对自然遗产美学价值进行现象学描述分析,景观就不再被视为纯物质的“土地”,而是由具体景观行为持续建构的“‘存在性的’或‘活的’空间”[11],所以,能够较为全面地认识建立在人地关系基础上的风景价值,充分地识别价值的构成类型和层次。根据OUV的定义,自然遗产美学价值的评价,除了价值的构成类型和层次识别,还应包括价值的重要性程度评估。同样从现象学视角出发,在4个层面价值的基础上,分析在审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价值关系的连续、连动程度,进而确认价值的重要性。

3.1 自然遗产美学价值的构成类型和层次识别

就干预层而言,强调风景必须没有经过任何的人工雕凿,所有美学要素必须属于自然特征,而非人为的特征;而就其他3个层面而言,知识层既包括专业人士(如景观规划与设计人员、地质专家、生态学专家)通过案头研究和实地踏勘搜集、记录、整理的资料和图纸,也包括非专业人士(如游客、社区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根据自身实际参与景观的方式描述和表达的景观独特性和重要性;在感知层面上,美学价值与自然环境中地形、水体和动植物这些要素的形态、颜色和类型多样性有关,既可以是实地直观所见、所闻、所感,也可以是通过视频、图片、书籍、地名、故事传说来间接感知事物的存在;而“与知识层和感知层相较而言,诠释层的解读更主观、更纯粹”,人们通过自己选择的媒介和途径解释、呈现甚至演绎自身与景观的关系和体验,如文学、绘画、舞蹈等[12]。

3.2 自然遗产美学价值的重要性程度评估

2 根据存在论的等级阐释人类的风土及风土性Interpretation of Fûdo and Fûdosei based on the hierarchy of ontology

日本学者和辻哲郎在其著作《风土》中提出“风土性”(Fûdosei)的概念—“人类存在的构造契机”,认为人类从自身到行动对“风土性”的表达形成了“风土”[8]。受其影响,边留久进一步从海德格尔存在论角度分析,指出不能将风景缩减为“客观的环境”或者“主观的想象”,而应关注人与自然之间的连动关系,即“一种建立在人居环境与生物圈之间以及生物圈与地球之间的动态联系(构造性时刻)”[8](图2)。因此,风景价值的重要性程度取决于将人与自然联结在一起的构造性联系的深度与广度,即由较少特性(物质)引向较多特性(人类)的过程中,生成的审美关系所体现的人与自然之间的连续、连动程度。

具体来说,干预层的连续性与连动性体现为人们将特定环境在空间和时间中进行定向,能够充分发现风景资源的空间时间变化特性;知识层的连续性与连动性体现为人们以适宜的方式解释自然历史以及与之相关联的人类历史;感知层的连续性与连动性体现为人们领悟、感受这种环境的方式,多种游赏的活动、多种感官的感觉、多种途径的认知,综合成总体的感受效果[13];诠释层面的连续性与连动性体现为人们表达这种环境的方式,不同于在自然胜境中留下有形的文化物证,而是通过诗画等与自然建立非物质性的、无形的精神联系,可以看到不同文化族群面对同样的或相似的自然条件所作出的不同回应,即文化多样性[12]。

4 结语

早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世界遗产委员会开始反思自然和文化之间的界限,IUCN就将景观的视觉因素作为自然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这些视觉因素必须属于自然特征,而非人为的特征。对自然和文化关系的重新思考,促使IUCN保护区分类体系第V类“景观保护区”的产生,中国风景名胜区就与这类保护区比较贴近,景观的特征均源于自然和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与绝对限制人文活动的第Ⅱ类保护区“国家公园”还是有所差异的。同时,IUCN还通过推进其中“展示了人与自然、保护与发展和谐共处的国际重要地方”进入《名录》,以此来提高第V类的地位。显然,IUCN也承认人对于自然的重要性。但是,人的角色绝不是站在风景对面观看演出的观众,仅仅看到看得见的事物;风景也不该单调得只剩下精美的画面,被简化和误解为风景资源。“自然美与自然审美”应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研究,通过“美”追溯风景为何如此,或者如何有风景。因此,自然遗产美学价值识别和评估工作,不仅强调“自然”作为有形的“土地和空间”在物理和结构方面的特性,而且关注“自然”作为经主观人类中介转化过的外在世界所体现的文化背景和审美习俗,更重要的是,应关注使自然变得独特和罕见的“构造性契机”,以此实现对自然和文化价值体系的整体关照。

注释:

图1源自作者根据资料统计绘制;图2源自作者根据参考文献[8]“风景的深意”章节内容绘制;表1源自作者翻译自参考文献[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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