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对比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8-11-30徐科凤王国栋王继业杨俊杰张守都赵喜喜郭文波刘珊珊
科技与创新 2018年15期
徐科凤,王国栋,徐 涛,王继业,杨俊杰,姜 勇,王 健,张守都,赵喜喜,郭文波,李 磊,刘珊珊
(1.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山东 青岛 266071;2.青岛农业大学,山东 青岛 266109;3.山东省渔业技术推广站,山东 济南 250013)
1 国外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主要特点
1.1 美国
美国鼓励产学研直接面对市场化的自由合作,政府通过建立制度和政策体系促进产学研合作。在政府的鼓励和引导下,高校和科研院所制订措施推动科研人员同产业密切合作,硅谷地区斯坦福大学的产学研创新体系是全球闻名的产学研合作典范。
美国政府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政策环境、项目支持、建设技术转移机构等。首先以完善的政策法规为产学研合作奠定制度基础,制定《拜杜法》《史蒂文森——威德勒技术创新法》等支持大学和科研机构与企业的技术转移和人员交流;以项目为载体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美国的先进技术计划(ATP)向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合体提供启动资金,进行高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美国还通过建立技术转移机构促进产学研合作,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资助大学建立 “大学—工业合作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中心”等机构,为产学研合作提供固定场所。
美国产学研协同创新具有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典型特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技术企业是美国创新活力的主要源泉。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占全国的55%以上,信息、生物制药、微电子等高新技术产业已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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