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好文不厌百回改
——也谈对一则表彰性通报的修改

2018-11-28史为恒

写作 2018年3期
关键词:先进事迹例文通报

史为恒

时代呼唤工匠精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我们从提高产品的质量做起。党政公文是一种特殊的精神产品,在写作中需要认真对待,也需要工匠精神,不仅要让它合乎规范,更要使其应用性得到最大发挥,准确沟通信息,推动事业发展。“千金难买回头看,好文不厌百回改。”一篇好文章,一般都是经过反复修改而生成的,反复修改的过程就是写作活动中工匠精神的具体体现。每一位文字工作者,都必须发挥这种精神。基于这样的考虑,笔者在先后阅读了朱丽丽同学发表在2016年第11期《写作》杂志上的《评改一则表彰性通报》①朱丽丽:《评改一则表彰性通报》,《写作》2016年第11期。(下称“朱文”),袁春华同志发表在2017年第8期《写作》杂志上的《表彰性通报如何写——从〈评改一则表彰性通报〉之例文说起》②袁春华:《表彰性通报如何写——从〈评改一则表彰性通报〉之例文说起》,《写作》2017年第8期。(下称“袁文”)两篇文章后,深受启发,同时也想继续发表一些粗浅的看法,以求教于各位同行、方家。

为使大家对以上两位作者先期的探讨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此,笔者不吝笔墨将关涉到的3篇表彰性通报逐一列举如下(内容、格式均忠实于原文):

“朱文”中例举的原始文(下称“例文①”):

关于给予黄××、程×等两名同学的表扬通报

×字〔××××〕×号

黄××,男,1995年6月生,××省××人,现为我院通信工程专业2015级本科生。

程×,男,1993年2月生,××省××人,现为我院通信工程专业2013级本科生。

2015年12月中旬,黄××同学在赭山校区田楼8602教室内捡到一部文曲星。2016年2月底,程×同学在赭山校区教学楼厕所内捡到一个钱包,内有银行卡、饭卡等。黄××、程×同学在寻找失主未果的情况下,都及时与辅导员张×老师联系,寻找失主。后经学院查实,失主分别为2015级物理学专业和2013级应用化学专业的两名同学,黄××、程×同学将物品送到了失主手中,失主万分感谢。

黄××、程×同学在面对意外捡到的财物时能毫不动心,急失主所急,及时将物品归还失主。黄××、程×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反映了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是我校学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体现。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黄××、程×两名同学全院通报表扬。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6年3月10日

“朱文”中的修改文(下称“例文②”):

××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关于表彰黄××、程×两名同学的通报

×字〔××××〕×号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的全体师生:

黄××,男,1995年6月生,××省××人,现为我院通信工程专业2015级本科生。

程×,男,1993年2月生,××省××人,现为我院通信工程专业2013级本科生。

2015年12月×日下午(或上午)几时许,黄××同学在赭山校区田楼8602教室内捡到一部文曲星。2016年2月×日下午(或上午)几时许,程×同学在赭山校区教学楼厕所内捡到一个钱包,内有银行卡、饭卡等物件。黄××、程×两名同学在寻找失主未果的情况下,都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张×反映,让张老师帮忙寻找失主。后经学院查实,失主分别为2015级物理学专业和2013级应用化学专业的两名同学,黄××、程×两名同学将物品原封不动地归还了失主。

黄××、程×两名同学在面对意外捡到的财物时毫不动心,急失主所急,及时将物品归还失主。黄××、程×两名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反映了我院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是我校学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体现。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黄××、程×两名同学全院通报表彰。

希望黄××和程×两名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我院师生的优良作风,争取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全院师生以黄××和程×两名同学为榜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开拓进取,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崭新的精神风貌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6年3月10日

“袁文”中的修改文(下称“例文③”):

某某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关于表彰黄某某、程某两位同学拾金不昧的通报

各系(部)、科(室)、学生会:

我院通信工程大一学生黄某某于2015年12月某日在赭山校区某教室拾得一 “文曲星”。通信工程大三学生程某于2016年2月某日在赭山校区某厕所拾得一钱包(内有银行卡等)。两位同学在寻找失主未果的情况下,于当天分别将钱物交给辅导员张老师。经查实,钱物分别为2013级应用化学专业和2015级物理学专业两名同学所丢失。黄、程两位同学拾到钱物主动交给老师的举动,是一种朴素的拾金不昧的精神,是新时代大学生继承中华传统美德的具体表现,反映了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为弘扬和表彰这种精神,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黄、程两位同学全院通报表彰。

希望黄、程两位同学珍惜荣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把这种精神发扬光大,同时号召全院师生向两位同学学习,继承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培养富有民族精神和创新精神的新时代大学生而努力。

某某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6年3月10日

一、对例文①的延展性思考

这显然是一篇“问题文”,也是“朱文”中树起的“靶子”。首先,撇开通报这一文种的写作方法、语言、结构等方面的问题不谈,单就这篇通报的内容来说,笔者认为就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众所周知,所有文种的党政公文制发都必须遵守“及时性”这一原则。这篇通报为了表彰2015年12月中旬的黄××和2016年2月底的程×这两位拾金不昧的学生的先进事迹而制发的。2015年12月中旬至2016年2月底,时间跨度有两个多月,大多数时间在寒假中,中间还间隔着我们中国人最隆重的节日——春节。笔者认为将两个月前发生的黄××与程×的先进事迹放在一起表彰是不妥当的,即便两者的事迹内容是相似的甚至是相同的。黄××的先进事迹发生后,所在学院应及时发文予以表彰,及时给当事人以正面的刺激,使其进一步坚定拾金不昧、崇德扬善的信念与追求,而不是间隔了一个寒假后才发文表彰。我们不禁要问:好在有同一学院的程×又做了一件好事,如果没有其他学生做好事,对于黄××的先进事迹难道就不再表彰了吗?黄××看到这篇两个月后才姗姗来迟的通报会作何反应呢?或者感到意外,或者受鼓励感减弱,或者认为自己没有被充分重视……由于学院办文拖沓,在黄××同学身上出现这些负面的反应是极可能的。

巧合的是,被表彰的两个学生都是拾到其他学院学生的财物,都是自行寻找无果,都去寻求学院辅导员张老师的帮助,又都在学院的帮助下找到了失主并将财物及时归还……两件事情简直就像一个模子造出来的,将其合二为一、放在一起表彰,给办文人员如何用文字清楚地还原两件事情的原貌带来了困难。事实证明,初看例文①时,它确实在某种程度上给我们带来了交错感。先进事迹发生后,就要及时发文表彰,发生一件表彰一件,不要抱着“凑一凑再发”的想当然心理。2012年7月1月开始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下称《条例》)第五条规定“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在办文过程中,必须坚持高效的原则!

例文①已是成文,其内容本不是朱、袁两文讨论的话题,上面的一点感想,只是笔者作出的延展性思考。

二、对“朱文”及例文②的评价

例文②中对例文①作出了修改,有不少可取之处,体现在:

关于标题:在标题中补上“发文机关名称”,形成完整式标题,这是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七款作出的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这一要求的;将标题中的事由进行了调整,改“给予黄××、程×等两名同学的表扬”为“表彰黄××、程×两名同学”,这一修改也是基本正确的,“表扬”作为动词,是不能直接放在文种“通报”之前的,应将“表扬”或“表彰”提前,引出受奖的具体对象,形成一个动宾短语后再修饰文种。

关于正文。“朱文”指出“事迹就是要介绍事实与现象,即介绍先进人物的行动及影响,要写清时间、地点、人物和基本事件过程”。将“2015年12月中旬,黄××同学……。2016年2月底,程×同学……”中的时间改为“2015年12月×日下午(或上午)几时许”和“2016年2月×日下午(或上午)几时许”,是基本正确的;对于例文①事迹部分出现的语义表达不清、个别用语错误进行了纠正,将辅导员的姓名予以保留,写成“张×”,也是难能可贵的;为例文①补齐“希望和号召”部分,使这篇通报结构趋于完整,也是正确的做法。

关于落款。把例文①中的成文日期由汉字小写改为阿拉伯数字,符合2012年6月29日施行的《党政公文格式》(下称《格式》)7.3.5.4“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文01)”的具体规定。

当然,例文②对例文①作出的修改,在格式要素和语言表达方面还存在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这也促成了“袁文”的撰写,他在文章中对例文②进行了分析,并形成了例文③。

三、对“袁文”及例文③的分析

“袁文”详细分析“朱文”之后,在例文③中对例文②作出了修改,表达更明快,语言更简练,文章的张力也更大了,确乎是一种严谨治学的态度,也是对后学的善意的提携,值得赞赏。但是,“袁文”和例文③还存在着许多可商榷之处,在此不揣浅陋,分析如下:

(一)发文字号。“袁文”指出,“朱同学的例文在标题下方仍旧保留了原文的发文字号,这是绝对错误的”。笔者认为,作出这样的评述是正确的,但又是过当的。说其正确,是因为发文字号确实是公文版头部分的一个要素,尤其是工作实际中使用的公文,是不会把发文字号移至标题下方的;说其过当,是因为在现行的很多应用写作课程教材中,在列举例文时,为了强调发文字号是公文版头部分的最重要的要素,也为了说明例文的来处、增强例文的典型性与说服力,通常会把发文字号放在标题之下。这样做只是为了学习和教学的需要,而与正式行文无关。其实,例文②只是学习、研究用文,这样处理也未为不可。

(二)主送机关。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要依据所涉事项、行文关系、发送范围等来确定主送机关的有无。例文①所通报的显然是学院内部可以尽人皆知的事项,是可以通过张贴、广播、上网等形式公之于众的,所以可以不写主送机关,“袁文”在这一点上作出了指正。但是,例文③将主送机关写为“各系(部)、科(室)、学生会”,是有待商榷的。公文如有多个主送机关时,可以用统称,写为“各×”,但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性质相同的多个机关之间才可以这样处理。另外,主送机关之间的标点符号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同级同类机关之间用顿号,同级不同类机关之间用逗号”。“系(部)”“科(室)”“学生会”三者并不是同一个种类的部门,因此,应将主送机关修改为“各系(部),各科(室),院学生会”。

(三)正文的事迹陈述部分。奖惩性通报正文第一段要揭示出表彰或批评的依据,必须把所表彰的或批评的内容介绍清楚,一般应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发展、结局6要素齐全。尤其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更要具体、准确,要立得住,经得起群众的核实与检验。所以例文②对例文①的修改是基本正确的。“袁文”认为“若是媒体报道某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以确认其行为),或写起诉状(状子的要求),具体到时间点和详细地点则是非常必要的”,并指出“通报是在确认了事件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事件本身的真实性后,对事件进行表彰,因而事件的时间、地点只需点明便可。看来朱同学对通报的拟写与‘见义勇为’的通讯报道、起诉状的撰写之间的差异不甚了解”。这样的说法则有些想当然了。针对这篇通报提及的先进事迹,笔者也认为没必要写拾到物品的具体时辰,一是因为这两件拾金不昧的事迹较小(金额较小),另外一个原因是黄××的先进事迹时间距离发文时间已经太过久远,具体时辰已经难以考证。但是,是否写及事件发生的时辰,并不是通报与通讯报道、起诉状之间的必然差异。这两起拾金不昧的事迹,点明发生在“下午”这一时间段,不大不小,是适中的,也是应该的,不然就会显得笼统,让受文者产生怀疑。

例文③将事迹部分人物、时间、地点、事件改为“我院通信工程大一学生黄某某于2015年12月某日在赭山校区某教室拾得一‘文曲星’。通信工程大三学生程某于2016年2月某日在赭山校区某厕所拾得一钱包(内有银行卡等)”,略显随意。在写作中,用“某”和“×”来指代不方便言明的事物,其作用是不一样的。用“某”时,指不确定的时间或地点;用“×”时,指确定的时间或地点。“12月某日”会让人联想到12月中的任何一天,“某厕所”也会让读者产生模糊感。

按照公文写作的真实性原则,例文③对前两篇例文的修改也有失当之处:一是将例文①中的“辅导员张×老师”修改为“辅导员张老师”,由实化虚,该学院辅导员中有可能有多位张老师,如果不指出名字,就会让人产生“两名学生找到的张老师是不是同一个人呢?”这样的疑问。二是想当然地改变例文①的原貌,明明是两位学生分别找到了张×老师,然后在老师的帮助下找到了失主,然后两位学生完璧归赵,在例文③中却变成了两位学生将拾到的财物交给了张老师……完全是凭空臆想出来的情节。

(四)正文的其他部分。在议论揭示事件部分,“袁文”指出“例文中在描述两位同学拾到钱物后‘急失主所急’,未免言过其实,不符合两位同学当时的真实情况”,也是“想象掩盖真实”的具体表现。“急失主所急”并不是言过其实、刻意的拔高。两位学生害怕失主急用证件等,在自行联系失主未果后,到辅导员老师办公室寻求帮助,并在现场等待老师找到了失主,亲自将财物送还给失主,这种情况是可以有的,合情合理。拾到财物并没有据有己有,而是想到要尽快找到失主,这的确是一种友善的表现,为和谐校园建设作出了贡献,这样的说法也并非言过其实。

“袁文”指出,“同一篇文章人名频繁出现,一般以简称代替”,笔者持基本赞同态度,在一般文学作品中确实应该如此处理。但是应用文尤其是公文写作中,笔者认为提及具体的单位或人物时,还是以全称为好,不要轻易简化,否则会影响到公文的庄重性与严肃性。在这篇通报的表彰决定和希望、号召部分,以“黄、程两位同学”来指称,尤为不当。应复原到“黄××同学、程×同学”或者可以用“受表彰的两位同学”这样的措词来行文,使公文更加准确、庄重和规范。

(五)落款部分。例文③对例文①和例文②中的成文日期的位置作出了调整,是可以的。《格式》7.3.5.1规定,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如果只是在学院内部行文,发文机关署名时可以将“××大学”字样省去,追溯到标题要素中,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直接写成“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向外部行文,则必须注明学校名称。

四、笔者的修改文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关于表彰黄××、程×两位同学拾金不昧先进事迹的通报

各系(部),各科(室),院学生会:

近来,我院涌现出两起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通信工程专业大一学生黄××于2015年12月×日下午在赭山校区田楼8602教室拾到一台“文曲星”;通信工程专业大三学生程×于2016年2月×日在赭山校区教学楼厕所内拾到一钱包 (内有银行卡×张、饭卡×张等物品)。两位同学在自行寻找失主未果的情况下,做出了同样的选择,及时联系到辅导员张×老师寻求帮助。经查实以后,两位同学分别在第一时间将拾得的物品送还给了2013级应用化学专业、2015级物理学专业的两位失主。

两位同学在拾到他人物品后,急失主所急,完璧归赵,发扬了拾金不昧的精神,获得了一致好评。这是我院加强大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的缩影,折射了我院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建设文明学院、构建和谐校园作出了贡献。经研究,决定对黄××、程×两名同学的先进事迹予以全院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两位同学珍惜荣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院师生向两位先进同学看齐,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我院、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特此通报。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6年3月10日

回到最初的话题,“好文不厌百回改”,本文的观点可能也存在着许多偏差。诚挚地希望学界同仁能将笔者的修改文作为例文④,指出错误,共同进步。

猜你喜欢

先进事迹例文通报
《水土保持通报》第七届编委会章程
《水土保持通报》第七届编委会成员名单
通报: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84款App
“儿童节”写作指导及例文展评
“未来的桥”写作指导及例文展评
雏鹰展翅 永攀高峰
廖俊波
《数学通报》2305号“数学问题”的简解与探讨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洪”扬无私师德 “璋”显大爱无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