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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妮“构”诗论

2018-11-28郑艳明

写作 2018年3期
关键词:写诗诗意口语

郑艳明

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王小妮像农人一样默默在诗歌这块灵魂的净土上劳作着。她像拥抱春天的阳光般奔向自己最爱的田野,却在遭遇现实最沉重的打击之后选择沉默、隐忍、酝酿,直到九十年代新的涅槃。朦胧诗的光辉岁月是王小妮的写作肇始时期,作为吉林大学的赤子之心诗社的成员之一,参与“新诗潮”使她的名字出现在朦胧诗人的行列,但此后她的写作却一直与诗界的运动、潮流保持着距离。八十年代,她更多地将自己的笔触投向了那片生养自己的土地,用诗人的直觉敏锐地捕捉到了来自田间地头的诗意。物象的拟人化、情感的渗入让这一时期的诗歌直达人心,朴素简单的抒情方式让人如沐春风。八十年代中后期,经历了丈夫徐敬亚《崛起的诗群》《圭臬之死》等诗论事件的冲击,王小妮远走南方,在痛苦的涅槃之后开始“只为自己的心情去做一个诗人”①王小妮:《重新做一个诗人》,《作家》1996年第6期。。她对自己的定位是一个“居家的自由诗人,首先是自由,然后是写诗”②王小妮:《随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78页。,因而在方寸灶台之间,写诗与生活并行不悖。这种自由诗人的写作姿态让她游离于文学的诗歌诗潮之外,始终保持着最纯净的抒情方式,也为她的创作带来了持久的活力。本文拟通过对王小妮诗歌的文本细读,从王小妮诗歌的基本情绪、诗歌语言和形式探索以及三者的互动层面揭示其诗歌特质形成的原因。

一、基本情绪:对个人生命体验的自我言说

王小妮是一位执着于书写个人生存体验而又长于将诗与生活融为一体的诗人。她的诗多从个人化的视角出发,以诗来言说日常生活中的物象、事件,从而实现个体生命与生存、历史与现实中的思索。她用诗来言说自己生活和生存的这个世界,通过对生活内里的挖掘和淘洗来体味生命,在平凡的日常中追求诗意的表达。于她而言,诗人并不是一种职业,“我们活着就永远有诗。活着之核,也就是诗的本质”①王小妮:《我的纸里包着我的火》,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223页。。她是诗人,同时也是一位妻子、母亲和老师。不写诗的时候,她就是一位再普通不过的路人。有时她甚至觉得自己像一只老鼠,而诗就是她“最后、最牢靠的老鼠洞”②王小妮:《随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6页。。她用诗写眼前所经历的生活,所观察到的人,《看望朋友》《清晨》《等巴士的人们》《到乡下去》《台风》《回家》《看到土豆》……这些直接而又新鲜的题目,就来源于她的生活。就像她自己所描述的那样:“做所有琐细家务的时候,人的脑子最清明远达。我发觉是土豆、刀刃、青菜根须和水,把奇异带进来。一个主妇不会手脚纷乱。诗就在那种最专注失神的时候,降落下来。”③王小妮:《我在一九九五》,《中国诗歌》1996年第1期。她的诗写得很慢,常常是信笔写下,她曾在一篇随笔中这样记录她的写诗场景:有时在睡梦中想起了什么,就会抓起笔和纸片写下几句,以至于第二天醒来枕头上留下不少墨迹。一个在半睡半醒之间写诗的人,是真正将诗融进了自己生命的人。她的诗常常像自说自话,正如她在《重新做一个诗人》中写到的:“……望着墙壁/直到它透明……在光亮穿透的地方/预知了四周/最微小的风吹草动。”或许是因为这种远离诗歌潮流和宏大题材的自我言说的方式,使她疏离于文学史之外。和同时期负有盛名的翟永明、西川等人相比,王小妮在文学史上只是寥寥几笔。不过王小妮本人倒不以为意,在她的访谈录里,她直言:“我不要相信历史,当然也不相信文学史,大的都不相信了,小的自然可以忽略。”④何平、王小妮:《首先是自由 然后是写诗》,《当代作家评论》2008年第5期。

对个体生命的关注构成了王小妮诗歌的基本情绪,而这种基本情绪的言说是通过意象系统实现的。梦中的北方,农人的田园,琐细的生活共同构成了王小妮诗歌中的三大核心意象,它们既是呈现诗人经验的客观物象,也是诗人“坚持最普通的事物,可见可触摸”的感官载体。王小妮的诗人天赋在于她异于常人的视觉和听觉,在她那里,视觉和听觉被放大了一万倍,她能听到梨子被削时的呼救声(《许许多多的梨子》),能看见疼,看见死的接近,“幸亏/什么都遭遇了我/一切,都被我/亲眼看见”(《我亲眼看见》),这种敏锐的感受力赋予了她的诗歌最摄人心魄的力量。她笔下的意象系统不仅承载了作者的感官体验,也呈现了作者的经验世界和情感世界。因而从这三大意象系统出发,将有助于解码王小妮的诗歌世界。

“梦中的北方”。之所以用“梦中的北方”一词来形容王小妮的第一大意象系统,是因为王小妮虽然出生在北方,但生活和写诗的轨迹却一路向南,她笔下的东北更像是她记忆中的东北。八十年代初,她写下了《风在响》《碾子沟里蹲着一个石匠》《早晨,一位老人》《地头,有一双鞋》等表现东北农村生活的诗。北方凛冽的寒风,又大又红又黑的太阳,油绿油绿的玉米叶,见证了北方人的坚忍粗犷与生生不息的生命力量。她笔下的北方流动着一股潜藏在土地之下的生命力,这也印证了她对于诗的追求,即“写诗,我总希望让人们立刻就感受到我的原始冲动和情绪”⑤转引自王小妮:《王小妮谈诗的几段文字》,《我的纸里包着我的火》,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222页。。正是这片北方的土地锻造出了诗人坚忍的性格与独立的本色,让她始终能坚持自己的抒情个性,但常年居住在南方的她再回到北方时,却发现自己“对它的怀念与它的冷漠芜杂,完全相悖”⑥王小妮:《我在一九九五》,《中国诗歌》1996年第1期。。诗人笔下的北方是很多年前她所身处的那个充满“土的腥气”的故乡,梦中的北方孕育了诗人最初的诗情,诗人既写了北方的人(石匠、老人、孩子等)与物(土豆、风、玉米等),更表现了北方所孕育出来的素朴性格与坚忍态度,就像她笔下的碾子沟石匠那样,“一生与那个瞎话为伴。他的心滚烫滚烫,他脚下的石头,冰凉冰凉”①王小妮:《我的纸里包着我的火》,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8页。。透过梦中的北方这一意象系统,可以发现其中蕴含的诗人情感世界:北方代表了对生命原初的回归,是诗人对生命的领悟与追求。

“农人的田园”。确切地说,王小妮笔下的“田园”意象是指关于田园的事物如动植物和体现对田园生活向往的事物的意象。所以,它由许多看似不同但是却有着共同意涵的意象组成,如飞鸟、麦田、苍子、草场、粮食、土豆、西瓜等。这些意象浸透着诗人对存在的理解与感悟,是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诗人能捕捉到的有关田园的记忆。她善于用视觉和听觉感知动植物的“感受”,笔下的动植物常常和人一样是有生命有感情的主体,《西瓜的悲哀》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作:

付了钱以后

这只西瓜像蒙了眼的囚徒跟上我

上汽车啊

一生没换过外衣的家伙

不长骨头却有太多血的家伙

被无数的手拍到砰砰成熟的家伙。

我在中途改变了方向

总有事情不让我们回家。

生命被迫延长的西瓜

在车厢里难过地左右碰壁。

想死想活都一样难

夜灯照亮了收档的刀铺。

西瓜跟上我

只能越走越远

我要用所有的手稳住它

充血的大头。

我无缘无故带着一只瓜赶路

事情无缘无故带着我走②王小妮:《有什么在我心里一过》,北京:作家出版社2008年版,第34页。

“这只西瓜像蒙了眼的囚徒跟上我”“想死想活都一样难”,这种对于物的情感感知让她笔下的动植物都像是她怀抱中的小家伙一样,都满载着作者的情感,物在她那里变得有了生命,有了灵气。除了将物化作情感载体,王小妮还将自己化作物。她的诗中常出现飞鸟意象,《完整》一诗中三次出现“鸟”的意象,作者将自己化作飞鸟,“因疲劳极度而遥遥远翔”,“鸟已在自己的拯救中完整/这完整水火不入”“人为超人而自慰/鸟在起飞前伫立对岸”。《看望朋友》一诗中当她看见朋友身体里的病,觉得自己“没有一根羽毛还有力气飞翔”。这样的例子,在《不要帮我,让我自己乱》中也能看到,“我的手/夜里睡鸟那样阖着/我的手/白天也睡鸟那样阖着”“鸟什么都看见了”。诗人不仅让物成为情感物,更将自己化作物,人与物在诗人那里并没有明显的界限,而都是有生命的客观存在物。总之,诗人像农人那样对田园中的物都饱蘸了自己的情感,体现了诗人物我合一的生命观。

“琐细的生活”。在王小妮那里,诗与生活是融为一体的,淘米,煮饭,擦玻璃,赶公交,喝速溶咖啡,这些生活的细节屡屡入诗,就连她自己也说:“诗是现实中的意外。”①王小妮、木朵:《诗是现实中的以外》,《诗潮》2004年第1期。王小妮在生活中采撷着诗意,靠着诗意保持着自身最新鲜最单纯的状态,探索了诗歌日常生活化的一种可能。诗歌不是供奉在高庙之上的玄想,也不是少数人曲高和寡的唱和,而是在琐细的生活中探索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就像她的诗里写的那样:

不为了什么

只是活着。

像随手打开一缕自来水。

米饭的香气走在家里

只有我试到了

那香里面的险峻不定。

有哪一把刀

正划开世界的表层。

一呼一吸地活着

在我的纸里

永远包藏着我的火。②王小妮:《我的纸里包着我的火》,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193、223页。

纵观王小妮的诗歌,她对琐细的生活细节的关注,与其对生命的理解不无关系。生活在别处,她一边感慨“要多么艰难人能被打动”(《那个人的目光》),一边努力地叩问着世间的善与恶,告诉人们“你看见的善也是恶/恶也是善”(《等巴士的人》)。她穿梭在人世的芜杂与平淡之中,用一颗诗心感受着隐匿在日常生活背后的诗意,捕捉到的常常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动人细节,轻描淡写地书写生活本来的样子。诗人的敏锐在于她能从最平常的生活中捕捉到诗意的种子,并且凭着自己的感觉去滋养它。除此之外,那种冷静的旁观姿态和回归本真的超脱,使生命体验在这种对存在的叩问中愈深愈广,她的诗情源于生活,却又在最平凡的生活之上超拔出对人的生存境遇的深广之思,所以她的诗能让人感受到最普遍的终极关怀,直达人的精神家园。

综上所论,“梦中的北方”“农人的田园”“琐细的生活”共同构成了王小妮诗歌的三大核心意象,形成一个互动的意象系统。这三大意象彼此联结,相互影响,“梦中的北方”是诗人的精神依归,“农人的田园”是诗人的感觉所在,“琐细的生活”是诗人的生存指向。诗人对生命的理解最终落在这三大意象上,三大意象直指诗人的生命观与生存哲学,即“我们活着就永远有诗”③王小妮:《我的纸里包着我的火》,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193、223页。。

二、言说方式:日常口语与瞬间体验

王小妮曾在一篇访谈录里谈及自己对语言的要求,即“到位——最接近瞬间感受;简单——最平凡,即不做作,尽量口语”④燕窝、王小妮:《质朴如刀——王小妮访谈》,《文学界》2009年第3期。。她用一种自己摸索出来的语言将抽象的思考和情感转变为具体的话,因而她的诗就像画家笔下的构图一样,简单几笔勾勒出整首诗的情感走向。她的长诗不多,大多为五到六节,句子也短小精干,很少使用复句,多采用与“物”对话的方式,朴素干净的语言让人得以更直接地进入她所营造的诗歌内部世界。对于诗,她有着自己的一份坚持:

诗是自己的事,是着眼在诗歌内部,一个句子怎么写,句子之间的关系,等等。

诗歌最古老的意义是什么?如果是用最简洁的语言记录下灵光一现的感觉,我倒觉得新诗更接近于诗歌最古老的意义。①何平、王小妮:《首先是自由 然后是写诗》,《当代作家评论》2008年第5期。

她的诗善于用最精准的语言把握瞬时的感受,就像射击一样一击即中。对于写作她有着一种近乎执拗的坚持,在《通过写字告别世界》一诗中她写道:“告别有无穷的方式/我要厮守从小就艰难学习的这些字。”她用最少的字包含最多的情感,如她写等待:“我听门/把门听成了风/我听风/又把风听成了你。”(《你站在那个冷地方》)等待最让人心急,那种焦急等待的心情,仿佛一有风吹草动就觉得是等的人来了,因而听觉和视觉都被放大,以致于将门听成了风,又将风听成了我等待的那个你。这几句诗也印证了诗人对瞬间体验的追求。她的诗外表并不华丽,但却因为她对“到位”二字的追求而变得具有最大的浓缩度,通过内在结构的优化获得了诗歌空间的最大容量。

由于诗人善于捕捉生活中的细小片段,她的诗常常呈现出的是最素朴的状态,因为瞬间写下的诗来不及过多地雕琢。将口语的不做作与诗的凝练结合起来,是王小妮对于当代诗歌的最大贡献。当今诗坛很多人为了写诗而写诗,诗歌有时甚至被妖魔化了,以致于普通人谈诗色变。王小妮曾在《重新做一个诗人》中写道:“诗怎么跌落得这么快。”②王小妮:《重新做一个诗人》,《作家》1996年第6期。口语中有着现代汉语最丰富,最生生不息的创造力,只有真正把握了口语的智慧,才能写起诗来不做作,读来让人口齿留香。《诗经》中的很多诗将口语入诗,《古诗十九首》也有很多口语入诗的例子。千百年来人们品读着这些诗,感悟着古人最平常最丰富的诗意,却很少有人能够真正继承这样一种写作方式。在王小妮那里,她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口语入诗,首先在于句法上的逻辑性。王小妮的诗多采用非常符合逻辑的客观陈述语言,直接进入生命存在本身,表现生命的情绪和律动,展现出语言的本色和魅力。在《一走路,我就觉得我还算伟大》一诗中,为了表现“走上了路,我就觉得我还算伟大”,诗人用最平实的语言表现了行走对她的意义:“一走路/阳光就凑来照耀/我身上/顿然生长出自己的温暖。”她用最常见的方式表现伟大,让人仿佛真的感受到了阳光洒在自己身上和由此生发出的温暖,这就是一首诗最动人的力量。虽然是以口语入诗,但王小妮并不排斥通感、夸张、拟人、比兴等修辞手法和建构技巧,她剔除掉了其中矫揉造作的部分。王小妮在写诗时对于“到位”和“简单”两个方面的追求,使她能够将最合适的词放在最合适的位置。这也是语言逻辑性的一种拓展,体现了诗人对诗歌的美学追求。

其次,王小妮把握住了汉语说话的节奏,并将口语的节奏引入诗歌,实现了诗歌本真的回归。汉语是象形文字,是意合的语言,它的停顿单位往往是意的表达,至于何处停如何转,落到诗歌上就是对诗节与诗行的建构。诗行与诗节是诗歌的骨骼,诗歌的内在结构就像是一幅绘画作品的构图,三角形的构图让人感觉到整个画面的稳重,而诗歌的结构则能使作者控制情感的起伏与诗意的流淌。口语也很重视停顿,与英语比较起来,汉语的停顿往往起的是结构性的作用,而英语起的是强调性的作用,这也是意合语言与形合语言的区别之一。王小妮的诗,诗句多精悍短小,少有很长的复杂句式,节数多为五至七节,这与诗人努力把握瞬间体验不无关系。现在很多诗人写诗,读起来像翻译体,固然是对汉语节奏的丰富,但过于西化的痕迹还是让人读来难以适应。如何能摆脱古典诗歌过于整饬的结构,又不落西化的痕迹,王小妮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范本。

在停顿上,王小妮的诗意到笔随不拖沓。在《面对它的时候,我正作另外的事情》一诗中,诗人最长的句子不超过十字,结构也采用的是最常见的主谓结构,干净凝练。诗的每一节句子逐渐增加,诗意逐渐丰富,到结尾引向“它永远不可企及的地方”。整首诗读来就像它的题目一样,虽然在言说另外的事情,但是最后却将读者引入作者所要表达的诗意境地。王小妮的很多诗歌都像这首诗一样注意形式的对称,句子的匀齐,在建节与建行中取得动静相谐、强弱相对、浓淡相宜的效果。同时,在节的构造中别具匠心,有时单独的一句即为一节,为读者留下了思考与回味的时间,使读者保持一种清醒与深思的状态。

三、诗意建构:经验表达与形式互动

在当代诗人中,王小妮是一个独特的存在,这不仅表现在她的意象系统和言说方式上,更体现在她的诗意建构上:即个体生命经验的自我言说,日常口语的运用和瞬间体验的捕捉。这样一种返璞归真的写诗态度,为当代诗歌注入了新鲜的生命血液。《中国当代新诗史》对她评价道:“王小妮的诗,语言、形式与诗歌意象,和所表达的日常生活情境建立一种相称的、融合的平衡。”①洪子诚、刘登翰:《中国当代新诗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85页。王小妮笔下的诗,是通过最简单、最单纯、最少杂质的词语连接关系来引发我们灵魂的共鸣,最直接地诉诸语言本身,诗与生活在诗人那里获得了最完美的契合。她源于生活的经验表达与诗歌形式探索的融合,及对日常口语的灵活运用最终实现了对日常生活的诗意建构。

个体的生命经验。王小妮是“新诗潮”的参与者之一。经历了诗坛甚至社会都颇具不安因素的七八十年代,丈夫徐敬亚的那篇关于朦胧诗的诗论《崛起的诗群》在当时无疑是“惊世之作”。王小妮写下了《谣传》《爱情》《车站》等一系列反映当时心境的诗篇。也有不少研究者提及1985年是王小妮的诗歌转向时期,可见这一时期对王小妮的影响至深。此后,二人南下深圳,她自己曾在访谈录里谈及自己刚到深圳的经历:“现在我什么都不怕了,坏事情好事情,我都不再在乎它了。从我当年来到深圳,看到平地变成都市,这么漫长的历程到今天,坏到分文皆无,好到中个大奖,都不可能了。”②燕窝、王小妮:《质朴如刀——王小妮访谈》,《文学界》2009年第3期。这就是诗人对于历史的超脱,在经历生命的大起大落之后,她相信只有诗是她“最后、最牢靠的老鼠洞”③王小妮:《随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6页。。于深刻的历史经验中走出,书写平淡生活的深广之思,因为经历够丰富,所以再多的语法技巧也变得如同画蛇添足一般,她的诗试图揭示的是生活最里层的悲哀,愤怒、无奈、欢喜、愉悦。

诗人的语言。王小妮是对现代汉语诗歌有着自己追求与认识的诗人。王小妮曾在渤海大学的“诗人讲坛”上发表过一篇名为《今天的诗意》的讲演,在讲演中她分析了古典诗歌的诗意,也分析了新诗。她谈到:“我们的新诗,一下子就打破了几千年形成的东西,对仗呀,押韵呀,全部推倒重来,构建还是原来的那些,陶罐还是原来那个陶罐,它的内涵已经是完全不同的,是新鲜的东西了。”④王小妮:《今天的诗意——在渤海大学“诗人讲坛”上的讲演》,《当代作家评论》2008年第5期。因此,她觉得新诗和古典诗歌二者是没有可比性的。对于新诗,她有着自己的见解:“当我们不再依赖任何技术,没有对仗,没有押韵,没有典故,也没有词汇的各种限制,什么都能写到诗里,靠的就是我们人类基本的敏感……诗意永远是转瞬即逝的,所以诗也只能转瞬即逝,绝不能用一个套路和一个什么格式把它限定住。”她反对太知识与太平淡的语言,努力把握住一套属于自己的语言,把对于生命体验的抽象思考和情感转变为具体的说话,试图通过一种词与词的舞蹈来表现最大容量的诗意。语言在她那里并不是一种不可言说的东西,她用最新鲜的口语思维来抓住一些触动自己的片段。她常用的言说方式是“我看见”和“我听见”,这本不是十分高妙,但精彩之处就在于她所看见和听见的是别人所不能的,因而她的语言就十分新鲜生动了。

“以诗去纪律”。王小妮在自由的基础上讲究建行、建节和节奏,努力尝试建构新诗的形式。她早期的创作往往是每四到五句一节,隔行押韵,并不刻意追求形式。她说:“无论怎样,这些句子,在纸上分行或不分行。我都以诗去纪律它们。”①王小妮:《我在一九九五》,《中国诗歌》1996年第1期。即用诗的节奏去统摄她笔下的句子。对于诗的形式,她崇尚“自然”,这两个字里却包含了她对新诗的理解,代表了一种自然素朴的音节与停顿,通过节奏带入情绪,创造出一种民谣式的音乐享受,使她的诗如民谣一般清新自然,打动人心。口语式的言说方式不仅仅体现在语言上,能将它真正化入形式才是高妙之举。王小妮的诗正是将碎片化的诗意化入短小精干的句子中,通过排列组合呈现出一种语义的互动,从而将片刻的诗意捕捉下来。在王小妮看来,诗意不能被简单理解为一个格式,更不能用一个套路和格式将诗意限定住,因为今天的诗意对诗人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了对仗、押韵、典故、词汇、内容的限定,诗人对诗意的追求更加依赖诗人自身②参见王小妮:《今天的诗意——在渤海大学“诗人讲坛”上的讲演》,《当代作家评论》2008年第5期。。“用诗去纪律”尽管听起来抽象,但正是通过这种对片刻的感受和诗意的捕捉,和诗歌形式上对“自然”二字的追求,才让诗人得以将生活的片段由创作的素材转化为诗的结构,并最终实现诗人笔下的“诗意建构”过程。

综上所述,王小妮的诗,在对个人生命体验的自我言说中发掘了世界最本真的诗意,“梦中的北方”“农人的田园”“琐碎的生活”构成其独特的意象系统。通过对日常生活中的新鲜而又单纯的片段的撷取,以自身对语言的敏感和“以诗去纪律”的形式追求找到了一种穿透生活的诗歌表达,实现了日常生活的诗意建构,为现代汉语诗歌的写作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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