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与民企
2018-11-26邢海洋
三联生活周刊 2018年46期
邢海洋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监会给出了答案,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承诺,争取3年后,民企贷款占新增贷款比例不低于50%。可10月9日消息一出,银行股大跌,工、農、中、建、交这些大行的投资者陷入恐慌。民营在中国经济中占据半壁江山,可为什么银行对之却避之不及呢?
银监会对银行向民营企业放贷有着硬性要求,明确要实现“一二五”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3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既然这是一个目标,说明现实情况与之有着很大的差距,据不完全统计,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整个贷款的比例近1/4,虽然增幅还在继续上升,但和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60%极不相称。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无论是初创期还是发展时期,资金来源都严重地依赖内源融资,也就是自我融资。国际金融公司对600余家民企的调查显示,自我融资的比重占了90.5%,只有9.5%来自外源融资,其中银行贷款更是仅占到4%。
银行不愿给民营企业放款,这和民营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有关。民营企业中一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处于初创阶段,虽然发展空间巨大,可产品、经营、人事乃至融资等,可以说步步涉险,小微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几乎为零。创业者遭逢的任何一个小麻烦,都可能是投资者的噩梦。而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的业务往来,只能是借贷,且是固定利息,企业做大了,银行也得不到更多的回报,企业倒闭了银行却本利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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