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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人别掉钱眼

2018-11-23夏茂平

北京广播电视报 2018年39期
关键词:霍尔果斯年终奖税款

夏茂平

国庆期间,最大的娱乐事件就是范冰冰给罚了8亿。据报道,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税金附加费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范冰冰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8亿余元。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曾经的金鸡奖、东京国际电影节影后,曾经的福布斯中国名人榜第一位、被称作范爷的范冰冰这下被处罚了,不过,这次她所做的事情实在称不上爷。犹记得去年2017年春节,有一篇谈各明星给员工发年终奖的报道中,谈到范冰冰工作室员工的年终奖福利,以“壕”无人性形容。现在翻出该报道重溫,文中提到,年终时范冰冰给大家发6-7位数的红包,外加出国机票+奢侈品+电脑+手机……一位10年老员工结婚,范冰冰一出手就是一套房!所以范冰冰工作室三年无一人离职。

重读该文,感觉到浓浓的讽刺,是有钱得“壕”无人性,还是为了钱“毫无人性”?对待身边的人像亲人,给钱给房,钱从哪里出呢?范冰冰的经纪人,这次已经涉嫌犯罪被调查,可以说,丰厚的年终奖背后,存在多少人许多不可告人的操作。

范冰冰事件不是个案,相信在2018年12月31日前,还有很多明星很多公司会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而据《证券时报》10月6日报道,自6月份以来,有超过100家霍尔果斯的影视公司申请注销,包括了多位知名艺人担任法人或持股的企业。地处新疆的霍尔果斯因为注册成本低、税收回报高,内地企业前来注册公司的热情在过去两年空前高涨。很多明星工作室注册在霍尔果斯,一些工作室注册资本只有1万元,实为空壳,只用于财务运作,享受税制优惠。而近期,伴随着影视税收“地震”的余波、阴阳合同的发酵、行业制度的规范管理,明星资本纷纷逃离这个曾经的“避税天堂”,霍尔果斯也不是法外之地。

商人趋利,无可厚非,可是身为演员,艺人甚至被人尊称为艺术家的这些文化人,也绞尽脑汁趋利,就有些不合适。

不可否认,这些年,我们的影视行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繁荣背后,也暴露出很多问题。最直观的地方,比如提到航天行业、高铁行业,老百姓常常得竖起大拇指,赞一声“厉害了”,并觉得他们有“奉献”精神。但是,提到影视图,提到影视人,老百姓大多会说,有钱。

钱似乎已经成为影视人尤其是明星最主要的代名词。拍一集戏多少钱,一部戏多少钱,参加一档节目多少钱,代言产品多少钱。绕来绕去,都是钱。此外,一些潜规则明规则,一些收视率点击率,一些台前幕后的炒作,都充满钱的影子。

本身就很富有了,那为什么还要偷税逃税,为什么还做出很多上不得台面的事情。无非是“掉钱眼儿里去了”,无非是当了“钱奴”。这些年影视人挣得多了,腰包鼓起来了,鲜衣美食的同时,艺德、公共道德水平未水涨船高,相反却时有触礁事件出现。

肤浅者,饱暖思淫欲,有钱了让他们丧失底线,于是明星吸毒、明星嫖娼、明星酒驾,一些人因为精神空虚而寻找刺激,缺乏自我约束。生活中,花钱如流水,住豪宅乘豪车,出入助理保镖,大肆挥霍,自以为高人一等。

深沉者,欲在这利好的时候,再多多挣钱,能挣100绝不只挣60,原本应该缴纳的税费也通过各种方法来逃避,表面上是正人君子,也许策划拍摄的作品,还颇有影响力,但是,君子背后,也在为钱服务,也是钱眼中人。

表里不一,是这部分影视人的写照,与钱为友是这部分人的行为准则。于是,才有最近影视图的风声鹤唳,才有逃离霍尔果斯的闹剧。

范冰冰说:“我不嫁豪门,我就是豪门。”何其豪气,充满豪情。这种豪气是不是得在遵纪守法,依法纳税,在为社会做出贡献坦坦荡荡的情况下才能喊出吧。影视人,还是别掉钱眼。遵纪守法实为影视人立身之本。此外,做出好作品,才是大家应该的追求。在目前影视行业繁荣之际,并不缺少挣钱的地方,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投机取巧,不走歪门邪道,干干净净做人,也许,你不找钱,钱也会来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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