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支持国土局上诉追回国资
2018-11-22李冰陈俊
方圆 2018年20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
李冰 陈俊
8月10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对某房地产公司征收的1036.5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全部征缴入库。历时15个月,千万国有资产依法得以追回,这其中,张家港市检察院的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发挥了关键作用。
2004年12月,某房地产公司拍得位于张家港市区的一地块开发权,并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在实际建设中,该公司并未遵守许可证要求,将部分楼盘的底層架空层封闭并进行出售,悄悄提高了容积率。2016年7月,张家港市规划局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收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2000余万元。
事后,张家港市检察院民行部门检察官觉得问题还没有解决。该企业的行为不仅违反规划建设方面的行政法规,而且使土地使用条件变化,导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提高。这是一种违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而国土资源部门并未要求其补缴国有土地出让金。
2017年4月,张家港市检察院向国土资源部门发出了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向该公司征收应补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1000余万元,得到采纳。面对还需缴纳的1000余万元,该公司认为自己已接受了规划局的行政处罚,不应再受处罚,遂一纸诉状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该公司将前后发生的违法所得没收、行政罚款和行政征收等概念混同,要求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征收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决定。这个诉讼请求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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