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赫六法”之意蕴与应用研究
2018-11-22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100048
大众文艺 2018年22期
关键词:色彩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100048)
南齐谢赫的著作《古画品录》中所提出的“六法”,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移模写。此六法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对绘画作品的品评标准,从而也发展成为了中国绘画传统中的重要美学原则。在《古画品录》中,作者以所总结归纳出的“六法”为评画准绳,把曹不兴以来的画家的二十七个画家按照作品高下分为六个品级,每人加以评论式文字,手眼独具,开百代之宗,由此后世皆以六法为标准品评画家及其作品,同时把“六法”作为进行中国画创作的重要标准,从而也使得“六法”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得以不断地扩充与延展,发展成为了一个辩证而又完备的理论体系。
一、气韵生动——六法的精神观
谢赫在“六法”中将“气韵生动”列在第一位,作为绘画的最高的要求。“气韵”源于中国古人对宇宙和生命的认知,是古代哲学观念在绘画中的体现。而生者,活也;动者,运动变化也。只有注入“气韵”,画中的形象才会“生“和“动”起来。画面中活灵活现的形象,传达出了一种生命动感和精神的美,这种美就是画中的气韵。唐画仕女,眉目传情,宋画禽鸟,呼之欲出。气韵使然也。传世经典白描长卷《八十七神仙卷》在气韵传达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以“形”写“神”,这种“神”就是气韵的传达。气韵的贯通体现出韵律和节奏的美,人物仿佛被赋予了灵魂和生命,其生机和意蕴的传达令观者仿佛身临其境,简淡的画面,无声胜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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