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红头文件” 建设法治政府
2018-11-16曹鎏
紫光阁 2018年11期
曹鎏
按照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要持续深入、有力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基本方式,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数量最多、使范围最广,且具有反复适用性和普遍约束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益直接产生影响,故其法治化水平将直接对国家法制统一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产生决定性影响。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系列有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持续推进了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进程。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务院首次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过程进行专门规定,正式开启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治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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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现状
9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正式发布《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公开了对100个城市开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评估的结果。《报告》显示,行政规范性文件基础性程序制度体系已经步建立健全,但有关实施情况方面的指标得分率大多仍旧低迷。过去五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基础性程序的制度化”指标呈明显上升态势并趋于稳定,得分率分别为39.75%(2014)、44.5%(2015)、84.4%(2016)、86.2%(2017)、83.5%(2018)。截至2017年底,评估组观测的八项制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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