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乔布斯的“叛逆”源头
2018-11-15朱丽
中外管理 2018年8期
关键词:文化
朱丽
天才、狂躁、傲慢到认为自己无所不知,对待员工粗鲁无礼、信奉佛教……这些特点却汇集成了一个显赫的名字——史蒂夫·乔布斯。
直至2001年去世前,乔布斯展示给世人的,从来不是一个“完美企业家”形象,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光芒四射的人物。
常理来说,在人们眼中有些不入流的“混小子”,怎么可能成为世界之骄子?
苹果“源于对抗流行观念的一贯倾向”
乔布斯曾自称是个反主流文化的孩子,一生都认为自己在精神上属于60年代。
1960年的旧金山,正掀起一股轰轰烈烈的“嬉皮士运动”。“嬉皮士”在西方,代表一种叛逆精神。当时有一部分年轻人蔑视传统,有意识地远离主流社会,以示他们对现实社会的“反叛”。而乔布斯出生于1955年的美国西海岸庫比蒂诺,离旧金山很近。
1967年,代表反主流文化的嬉皮士运动进入高潮期,此时,相伴而生的计算机热潮也开始盛行。在两股潮流的交织进行中,乔布斯和他的另一位小伙伴,也就是苹果联合创始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在一间车库里,开始共同栽培一个日后大名鼎鼎的“苹果”……
和乔布斯一样,史蒂夫·沃兹尼亚也是长头发、光脚板的另类代表,他们是那个时代彻头彻尾的极客。在“对抗”美国主流文化中,二人反而成为具有革命精神的代表符号。
《叛逆精神:乔布斯与企业文化》一书作者卢克·多梅尔,长期追踪、采访苹果员工期间发现:苹果在那个时代的崛起,不是追随其他公司的模式,或者把革命热情简单挥洒到市场中,而是“源于它对抗流行观念的一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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