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法律适用
2018-11-13吴悦武汉大学
新生代 2018年20期
关键词:法律
吴悦 武汉大学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跨国婚姻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的同时,涉外非婚同居这一现象也跨越国界,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国际私法的研究视野中。由于非婚同居和文化习俗、公共秩序和历史传统关系密切,各国制度不尽相同,存在着差异和法律冲突。
一、涉外非婚同居及其财产关系
(一)涉外非婚同居的定义
就如M·克斯特尔所言,制定同居关系法律制度的一个极大阻碍就是如何定义“同居者”,给非婚同居下定义是非常困难的。法国民法典中规定非婚同居是“以一个稳定、持续的共同生活为特征的”的结合,并强调“以组织共同生活为目的”,美国新泽西州2003年《家庭伴侣法》序言将非婚同居关系界定为“具有重要人身、感情和经济约束力的关系”。涉外非婚同居与非婚同居相比而言所具有的的涉外因素,则主要是指非婚同居跨越了不同国界,指法律关系的主体涉外,即不同国籍同居者之间的非婚同居;客体及法律事实涉外,即相同国籍同居者在其本国领域外形成的非婚同居。涉外非婚同居更多地表现出相对松散性, 尤其以财产关系为主,因此在法律适用上,涉外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冲突与解决,不宜照搬涉外婚姻的相关制度,而必须另辟新径。
(二)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
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主要会涉及到同居者之间的财产制度、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问题,但本文对同居财产关系中同居双方的具体财产权利义务关系、财产权利义务种类不涉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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