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的几点建议
2018-11-13刘会见新兴重工投资有限公司天津300143
新生代 2018年20期
刘会见 新兴重工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 300143
一、工程建设中监理的必要性
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并不是自发形成,而是舶来品,是与世界工程建设接轨的结果。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我国监理业务的兴起,并不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自然产生的,而是由于上世纪80年代末全国建筑工程质量普遍下降,为保证工程质量而由国家强制推行的。
监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加大了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管理的责任和风险,这就要求有一批既掌握专业知识、又懂得管理的专业人员,来协助建设项目法人,从项目投资、设计图纸到招、投标施工承包、竣工结算,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工程监理在我国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和壮大,已成为基本建设领域管理主体之一,取得了建设领域法定的地位,在基本建设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3、建设单位与监理、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监理作为建设单位的服务单位,一方面行使建设单位赋予的职权,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另一方面也是建设单位的一种职能延伸,而基础就是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施工合同关系,双方签订的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委托和被委托关系,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行使的为代理权。监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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