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山区“扩权强能”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以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为例
2018-11-13胡玉璋
海外文摘·艺术 2018年14期
关键词:建设
胡玉璋
(四川省平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平昌 636400)
2014年以来,平昌县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实施了“扩权强镇”改革工作。4年来,从“扩权强镇”到“扩权强能”的发展演变,整个改革经历了从小范围试点、大范围试点、全面推广实施的三个阶段。改革中,县委政府紧紧围绕“权限下放,便民为民”这个核心,着力理顺县、乡(镇)两级权责关系,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便民为民,进一步扩大了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增强了乡镇自主发展的内生动力和综合实力,夯实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底部基础,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1 理顺权责关系,下放行政权力
平昌县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经济实力等因素,2014年11月,我县确定驷马、元山、白衣、青凤和云台5个镇作为第一批扩权强镇试点镇,将17个县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和处罚权共115项全部下放到试点镇。2016年3月,将“扩权强镇”试点扩大到全县20个建制镇。2017年9月,县委、县政府出台《进一步深化“扩权强能”改革的实施方案》,将全县43个乡镇全部纳入“扩权强能”改革范围;重新拟定了《权力下放目录清单》,将以前17个部门下放权限115项,调减为14个部门下放权限102项。放权内容主要包括:下放事权、扩大财权、赋予人事管理权。
1.1 下放了事权
一是赋予行政审批权。按照“统一签订委托协议、统一规范操作流程、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统一授牌授印”的要求,依法委托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审批许可和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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