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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研究
——以济宁市兖州区为例

2018-11-13刘燕

海外文摘·艺术 2018年15期
关键词:主体基层农村

刘燕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党校,山东济宁 272100)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与此同时,由于农村社会结构、农业经营体系以及农民思想观念等的变化,诸多新老问题的交织也使得农村社会治理面临重大的难题。这就要求我们从更为全面、深刻的角度去把握和破解当前农村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难题,积极采取多种有效举措来应对与解决,对于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实践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党的十九大报告高度重视社会治理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将其列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点。进而审时度势地做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战略部署以及乡村振兴重大战略,这些都要求我们立足新的历史方位,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上下功夫。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要求政府、企业、村居等多元主体参与,进而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但是由于基层社会治理特别是农村基层治理涉及地域范围广、地理位置偏、人员结构复杂,加之近年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重点工程以及自身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所引发的利益冲突层出不穷,使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显得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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