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本能与言说冲动
2018-11-13⊙文/李壮
青年文学 2018年11期
关键词:共性
⊙ 文 / 李 壮
老实说,在文学流派思潮早已不再汹涌的当下语境中,将不同写作个体像压缩唱片一样排好了塞进一“辑”共同讨论,多半会将评论者置于“强行阐释”的陷阱边缘。完全割开来谈吧,对不起“辑”的整饬与雄心;拧在一起谈吧,各篇的特色则又分别成立,人家在风格发生学的层面上原本是不怎么“辑”的。于是左右为难,最后只好从作家个体的客观条件共性(如年龄共性、地域籍贯共性、职业身份共性等等)入手,大而化之地谈点写作伦理或者文脉谱系,最后深情而期许地向前展望一番。这就活像是穿衣脱衣、进退失据的倒霉蛋,明明手脚冰凉虚得缩团,却总还需努力挤出几分目光坚定的笑容,不然便无以示其庄重。
还好,这次小辑有一个共同点,都是“豆瓣作者”。三篇读完,情况似乎是不太一样的。一方面,“豆瓣”作为区别性元素,其外在分类并不是绝对而武断的。一般来讲,“八〇后”“九〇后”的区分是绝对的,人家身份证上写着的嘛!这几乎可以说是人身法理意义上的天然区分。“某省作家”“某地域作家”的区分也很绝对,籍贯上填着何地、人事档案放在哪里,也都算说一不二,至少是充分排他。但“豆瓣”作为写作发表平台,其区分效力便柔和包容许多。另一方面,“豆瓣”,以及与之类似的诸多新兴网络文学平台,有时会内在地意味着区别性的写作伦理、写作态度。某种意义上,我愿意从文学写作状态的角度来理解作为区分项的“豆瓣”元素:在规模化、建制化的主流文学生产图景(它们往往建基于意识形态架构或者商业资本话语)之外,这类平台的写作土壤相对显得“野生”,它或许更多收纳了那些自发和自觉的写作行为、滋养着生命的感受性本能以及原生态的言说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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