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结构与情结
——论“升级流”网络小说的游戏性
2018-11-13傅善超
中国文艺评论 2018年6期
傅善超
网络小说的商业化写作中,男频作品大量受电子游戏的影响是明显可见的事实,除去直接以游戏为描写内容的网游文类型之外,以包含“升级流”写法的作品尤甚。有趣的是,早在这些类型的作品兴起之前,研究界就已经在讨论网络文学的“游戏性”了。但以往这些关于网络文学与游戏的关系的讨论,或者引用席勒的审美游戏论,或援引后现代理论中诸如“解构”“戏仿”“超真实”“超文本”之类概念中的游戏性,侧重理论考察,较少有对文本的细读和对结构的耐心考察,且往往不涉及电子游戏的外部影响。这种对网络文学中“游戏性”的发言恐怕多少有空泛之嫌。究其原因,或也是因为电子游戏化的网络小说类型在当时还并不如今天这般兴盛,没有进入研究者的视野。
时至今日,网络小说受到电子游戏的影响已非常明显,我们就需要回答:这种影响究竟意味着什么?尽管网络文学本身就以网络赛博空间为依托,但语言文字毕竟是和电子游戏不同的媒介,因而电子游戏的“游戏性”与网络小说的“游戏性”不会完全相同。如果说我们在谈起“游戏”的时候,太容易不假思索地给它贴上“自由自在”和“与现实功利无关”的标签,那么对网络小说,恐怕不能先入为主地假定。与此同时,对于那些游戏化的网络小说,“游戏机制”是潜藏在叙事之下的“看不见的手”,因此,我们也不能直接从网络小说的主题和叙事元素中读出其真正的主旨,而必须以“游戏性”为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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