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的困境及制度完善
2018-11-13谭华霖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9期
谭华霖,吴 昂
毋庸置疑,科技创新是当今国家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为了鼓励科学研究、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各国都在积极采取措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必须认识到,推动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形成有利创新的环境和条件,其中就包括良好的制度环境。科技创新需要科学的制度供给,而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就是一项已被多国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科技管理制度。我国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制度起源于科技成果鉴定制度,它对我国早期科技进步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政府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为了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印发了数个重要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第三方科技评价制度。在这个背景下我国科技评价工作发生了重要转变——由政府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成为历史,由社会主体承担的科技成果评价走上舞台。
学术界很早就注意到了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制度的价值,2004年就有学者建议构建第三方评价制度以为科技决策和科技资源配置提供依据。截至目前,已有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进行了讨论。例如陈兆莹在研究科技评价改革时提及了第三方评价的独立性问题,并认为不应简单地将第三方和独立性画等号。何华武、杨秀君在研究对公共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的评估方法时提出,应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评估以保证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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