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企业与公众:环境共治的经济学分析与机制构建研究
2018-11-13沈洪涛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
沈洪涛, 黄 楠
一、引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首要任务就是要“推进绿色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追求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相协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了国际绿色经济规则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同时探索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国经验。
绿色发展关乎全社会的福祉,涉及社会主体众多。有学者认为,国家、企业和公众是导致环境衰退的三个重要主体,但他们同时也是经济活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经济增长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地方政府“寻求一切可能的来源进行投资、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热情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罕见的”。然而中国快速发展导致严峻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所引发的国内和国际冲突出现增多的趋势,这迫使政府必须认真扮演“环境政府”的角色,从而使得中国的环境保护带有鲜明的政府主导色彩。可见,中国政府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者和主要实施者。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既是大部分物质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也是绝大多数污染物的直接生产者。《2015中国环境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中国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总排放量的88%,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约占总排放量的68%,工业烟(粉)尘排放量约占总排放量的84%。显然,企业环境表现的改善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微观基础。公众一方面作为消费者,其消费行为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模式;……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