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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18-11-10李培培

商业经济 2018年9期
关键词:价值评估专利权风险防范

李培培

[摘 要] 在我国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专利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但目前企业的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业务发展缓慢,根据政府的相关部门统计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的数量占我国整个贷款份额相对比较小,适用范围也非常有限。通过将专利权质押的价值评估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借鉴青岛成功案例经验,即利用专业化服务,来保障“荐、评、担、险、贷”——风险化解体系工作目标的实现,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专利权质押融资所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和建议,进而促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实践活动的顺利发展。

[关键词] 专利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F276.44;D923.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8)09-0084-02

Abstract: In the context of China's comprehensive implement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and response to 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patent pledge loan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ways for enterprise financing. However, the business of patent pledge financing is developing slowly now. According to the statistics of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 the amount of patent pledge financing accounts for a relatively small share of the total loan in China, and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is very limited. Combining the value evaluation of the patent pledge with risk control and drawing lessons from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Qingdao, the enterprises could use the professional services, ensure to achieve the goals of risk resolve system which is recommendation, evaluation, guarantee, risk and loan, and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so as to promote the smooth development of the patent pledge financing practice activity.

Key words: patent right, pledge financing, value assessment, risk prevention

一、专利权质押概念

专利权质押融资是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专利权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

专利权质押作为一种重要形式的担保物权,它不仅体现了专利权自身的价值,还对企业具有资产的担保和融资价值,专利权质押融资使企业有机会利用自身的专利权有效地解决资金匮乏问题,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专利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我国专利权质押融资尚处在起步阶段,在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法律风险,缺乏相应的保障

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大的权利不稳定性,以及权利人的权属与权益的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权属争议。法律风险的核心风险是确权风险,它决定了专利权价值评估是否有意义、质押能否成立,以及当出现风险时能否顺利变现。

(二)估值风险,缺乏可靠的评估

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导致其财产权利在市场化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由于其价值评估与传统意义上的有形资产估值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评估立场、技术、方法、模型、参数的选择直接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估值风险主要是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风险,它决定了贷款额度等基本授信要素,还决定着企业的还款来源和还款意愿。

(三)经营风险,缺乏确定的价值

企业作为权利人,其自身经营管理与资源配置决定了专利权能否创造应有的市场价值,是否能够给企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即决定了借款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专利权质押融资是银行与企业的经营行为,银行发放贷款首先要保证贷款的安全盈利,银行主要靠获取利息而生存的,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不考虑企业发展状态与发展前景、不考虑担保物的安全性及可靠性是不可能的。

(四)处置风险,缺乏流通的渠道

受产权特征所决定,专利权的交易方式、手段和场所均有特殊要求,变现过程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当贷款出现风险时,质物处置通道不畅,风险不能被快速有效地控制、转移、分散或化解,贷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将会恶化。

(五)质押融资实践的政策性

專利权质押融资是一种企业和银行间的市场交易活动,形成了市场主体双方的担保债权法律关系。而我国的专利权深层和宏观上的价值则在于具体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四大目标内容。所以,专利权质押融资与其说是市场行为,不如说是政策行为。

三、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对策和建议

(一)青岛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启发

青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的调查表明,在青岛始于2015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一不需要对专利权的价值评估,二不需要政府财政出资兜底,三年来累计为8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流动资金贷款3亿多元,贷款到期还本付息率达到100%,至今未出现一笔死账、坏账,真真地将银行、保险认为的“高风险”的一件事办成了零风险。不禁要问:青岛,是怎样做到的?

青岛成功的经验具体而言,就是利用专业化服务,来保障“荐、评、担、险、贷”——风险化解体系工作目标的实现。

1.“荐”。为加强对贷款申请企业道德风险控制,采取由区市或功能园区的主管部门推荐制度,理顺了工作程序,强化了管理能力,扩大了信息的补充渠道和丰富了道德风险把控手段。

2.“评”。利用市场化专业的专利咨询机构对拟质押的专利权进行法律性、技术性、经济性的专利评价,改变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传统做法,满足了金融服务机构对企业拟质押专利技术,其创造经济价值能力认知的审贷需求,并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引导专利咨询机构从传统的代理服务业务,深入到知识产权运营工作中。

3.“担”。担保公司不仅承担20%比例的贷款风险担保责任,在贷款调查工作中尽职尽责,而且还完成了为贷款企业提供增信的工作职责,同时还创新性地解决了因为企业银行贷款出现逾期产生罚息与保险公司履行赔付责任滞后的矛盾,首次解开了银行《贷款通则》与《保险法》中相关规定不兼容的难点。

4.“险”。由于保险公司承担了60%的贷款风险,极大地覆盖了银行贷款风险,减少了银行贷款风险压力,实现了用市场化机制化解风险,而且在尽职调查工作中提供了不同的风险识别的经验判断,强化对贷款企业突发性风险排除。

5.“貸”。商业银行提供的专利质押贷款服务,并承担20%比例的贷款风险责任,不仅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流动资金的保障,而且对中小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企业诚信以及经营管理提供风险排查依据。“青岛模式”的成功之处,就是在没有改变任何一家专业服务机构内部风险把控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通过优势互补,相互补位观察风险,形成完善的风险化解体系。一个由专利服务机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保险经纪公司等不同专业的服务机构组成的,名为“青岛市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服务联盟(简称‘联盟)”的开放性、契约型联合组织应运而生。该组织负责在企业与专业服务机构之间,搭建起对接沟通的桥梁,保障业务高效运转,快速完成工作目标。

(二)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对策和建议

青岛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克服了传统的风控难、估价难、处置难等问题,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利用市场成熟的商业化保险模式化解风险。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加入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改变了传统的风险转移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整合市场资源,排除和化解贷款风险,让风险不再存在,实现了运用保险撬动银行贷款效果。具体如下:

1.融资风险防范机制的创新

在专利权质押融资中引入保险机制,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做好专利权融资的风险分散化解环节。

首先,为了消除专利权担保价值的信用不足,可以采用政策担保公司支持的专利权反担保间接融资模式,或是担保中介机构加入的专利权担保融资模式。

其次,可以建立政府性保险机构。即专利权质押业务的风险由国家予以承保,当企业到期不能偿债,金融机构通过处置质押物未能充分实现债权时,由该保险机构给予未实现债权的补偿。

第三,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采用相应的政策优惠,扶持,调动商业保险机构的积极性,鼓励其参与进来。

2.价值评估机制的完善

由于我国专利权质押融资尚处于起步阶段,现行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中的价值评估价值不确定,需要吸引国外评估公司在我国开展此类业务,通过借鉴经验,建立适合我国的价值评估机制和评估方法,使专利权质押的价值评估更合理。

3.整合资源,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市场的问题由市场解决,政策问题由政府解决。明确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政府不主导专利质押保险贷款工作如何开展,而是将有限的财政资助资金安排到如何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解决贷款贵的主线上。工作重心着眼于政策引导层面。只有明确了责任,理清了关系,才能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小结

专利权质押是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途径之一。我国专利权质押融资尚在起步阶段,要积极推进企业专利权质押,充分发挥专利技术的融资作用,需要在融资风险防范机制的创新、完善专利价值评估方法和专利质押机制,以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方面进行努力,才能促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实践活动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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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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