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图书馆服务考核研究
2018-11-09石娟丽
卷宗 2018年22期
石娟丽
摘 要:伴随着《公共图书馆法》的推行,在保证公众基本文化效益与提升图书馆服务效能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在公共图书馆服务考核中促进公众的参与性,扩展公众参与途径,培养公众参与主体认知。
关键词:公众参与;公共图书馆服务;评估
《公共图书馆法》第四十七条说到“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对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吸收社会公众参与。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公共图书馆给予补贴或者奖励等的依据。”作为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与公共文化设施给予者,公共图书馆应该使社会公众加入到图书馆服务考核里面来,这不但是认真贯彻法律规定的主要措施,而且是提升图书馆公共文化的服务效能的主要方法[1]。然而,在图书馆服务考核的实际工作进程中,公众参加公共图书馆服务考核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我现在就对其进行简要分析,并在《公共图书馆法》指导下提出相关对策。
1 公众参与公共图书馆服务考核存在的问题
1.1 公众欠缺参与公共图书馆服务考核的主人翁意识
公众的参与不但是促进图书馆服务向着良好方向发展的动力,而且是图书馆在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进程中调整工作目标、取得读者建议的主要措施。于是,图书馆需要拓展参与途径,公开参与信息,才可以使公众深深地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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