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如何再生
2018-11-09
小康 2018年30期
作为正在使用和发展中的遗产,传统村落既要保护,又要发展,但不管是对其价值的判断、保护利用方式的探索,还是对乡村振兴的回应,仍需要还原到具体的情境当中去进一步理解。
相较于人们所熟知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遗产概念,传统村落作为被认定的保护对象,正式进入遗产管理体系的时间并不算长。自2012年4月,住建部等四部委正式启动传统村落的调查保护工作以来,至今也不过六年时间。对于广大公众来说,“传统村落”还是一个有些陌生的头衔概念。
我国农耕文明历史悠久,加之地形广阔复杂,在国土大地上分布着数以万计的村落。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城镇在发展中“走向”相似,还有不少村落在不知不觉中“消失”,面对这样的现实,“遗产保护”的理念也开始逐渐被引入乡村。然而对于一大批正在享受或向往城镇化红利的人来说,其背后关于发展和保护之间的冲突矛盾,成了乡村遗产保护之路的普遍困惑。当我们保护传统村落的时候,到底保护的是什么?
从2018年8月开始,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受国家住建部委托,于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场关于传统村落和乡村遗产的调查,第一期在安徽、浙江、福建、贵州、山西五省展开。
传统村落作为正在使用和发展中的遗产,是人们生产生活的空间,也是社会结构关系的组织体现,它仍然保有着强烈的发展诉求。传统村落既要保护,又要发展,但不管是对其价值的判断、保护利用方式的探索,还是对乡村振兴的回应,仍需要还原到具体的情境当中去进一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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