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计划阶段的案主自决
2018-11-06曹陆婷子
山东青年 2018年7期
关键词:能力
曹陆婷子
摘 要:案主自决作为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伦理守则,不仅对社会工作者的助人行为提供了一定的指导,而且对实现“助人自助”这一目标有促进作用。社会工作者在对案主进行个案辅导时有义务尊重案主的权利与选择,案主自决原则显示出社会工作对个人意志与潜能的尊重,指导着社会工作者的助人行为。案主自决原则应该贯穿社会工作的整个实务过程,本文重点阐述“案主自决”原则在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计划阶段的运用及出现的问题,并给出一定的建议。
关键词:计划阶段;案主自决
一、计划阶段的案主自决原则
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的助人行为,它的发展离不开专业价值观与理论的指导,社会工作者在提供个案辅导时必须遵循社会工作伦理,案主自决是专业社会工作伦理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相信每个个体都有其独特性与潜能,是建立在优势视角基础之上的。“案主自决原则是社会工作者在尊重案主的价值和尊严以及确信案主具有能够改变的能力的前提下,提供给案主认识自身潜能的机会,帮助案主对当下情境作出分析,鼓励案主自我做主和自我决定的工作伦理原则。”[1]社会工作者在对案主进行个案辅导时有义务尊重案主的权利与选择,案主自决原则显示出社会工作对个人意志与潜能的尊重,指导着社会工作者的助人行为。
案主自决并非是绝对化的,而是案主拥有有限自决权。[2]由于服务对象自身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案主自决是有条件的,社工可以适当给案主一些建议,但是不能完全替服务对象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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