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色的“美国梦”
2018-11-06黄本
红旗文稿 2018年19期
关键词:工会组织
黄本
国内不少人习惯把美国当作“灯塔”,动不动就把“美国梦”挂在嘴边。事实上,许多国人对美国的了解,大多停留在泛泛而论,既缺乏必要的历史视角,也缺少和美国人深入交往的阅历。这些建立在走马观花或雾里看花基础上形成的对“美国梦”的认识,既是片面的,又是失真的。
历史上的“美国梦”
一般意义上,“美国梦”指的是一种在美国获得更好生活的信仰——只要通过不懈的个人奋斗,就可以迈向富裕的生活。客观地说,缘于历史进程中的一些机遇,“美国梦”确实存在过,且不同时期的“美国梦”有着不同的内涵。然而,在美国现行的一些社会经济政策下,“美国梦”正一天天变得支离破碎、眉目不清。
“美国梦”源于19世纪后半叶。当时,美国政府颁布了《宅地法》等一系列关于低价转让或无偿分配国有土地的法案,规定美国公民在宅地上居住并耕种满5年,就可获得土地执照而成为该宅地的所有者。实施《宅地法》的背景是美国中西部有大量待开发的土地,联邦政府期待大力发展农业,并且通过让利于民争取人心、谋求南北战争的最终胜利。
《宅地法》的实施为美国吸引了大批欧洲移民。相比于美国,当时的欧洲国家不仅拥有更高的人口密度,也存在较多封建制度的残余。例如,德国、英国、奥匈帝国等欧洲国家,当时都存在控制大量土地资源的贵族。对欧洲平民而言,跑到美国当个自食其力的小农场主,显然胜过在狭小的土地上遭受贵族老爷的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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