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如何从大学宿舍到精神病院的
2018-11-05毛翊君
中国新闻周刊 2018年40期
关键词:宿舍
毛翊君
几天前,网上出现数篇关于“大学生被囚禁于精神病院134天”的文章。
文章称,河南一位大学生被当地精神病院强制拉入医院治疗,并历经电击等极端治疗手段,如今出院后该学生已将医院告上法庭。经记者调查,事情远非网上所述的那样简单,而精神病院在一审中败诉也暴露出对精神病人收治界限与标准的尴尬。
在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134天里,刘刚(化名)称自己被护工殴打,因用药和电休克治疗而留下心脏病、高血压等后遗症。
2015年7月20日入院那天,他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但他表示,自己是被就读的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陈贯安和洛阳精神卫生中心精神5科副主任医师徐民从强行送入医院,医院在让他母亲签住院手续前,没有进行相关检查。
4个月之后,刘刚出院,起诉洛阳师范学院和洛阳精神卫生中心,要求索赔17万元,并公开向自己道歉。
2017年11月23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刘刚有自伤或者伤人的行为,不具有必须强制治疗的条件,判决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因对刘刚采取强制措施而侵权,要求其向刘刚公开赔礼道歉,赔偿21673.46元医疗费和5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当年12月,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以原审认定其侵权缺乏基本事实证明为由上诉,刘刚则因判定的抚慰金过少以及未判决洛阳师范学院,也提出上诉。
其后,洛阳市中院发回重审。今年10月10日,洛龙区法院二审开庭,在举证环节时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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