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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接管太原的前前后后

2018-11-05王宇新

党史文汇 2018年10期
关键词:军管会太原市太原

王宇新

1949年4月24日,太原战役胜利结束。斗转星移,近70年过去了,太原这座古城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战争硝烟虽早已离我们远去,但脚下每一寸土地都时刻丈量着那段历史,让我们永远铭记那段镌刻苦难并终铸就辉煌的岁月。太原是山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和全国的能源工业重镇,是山西最大的城市,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经历战争后,党和政府成功地接收和做好了接收后的管理工作,并尽快恢复了城市秩序和生产,对整个山西社会秩序的稳定、人民政权的巩固有着重要意义。

一、党和政府对接管太原的部署及政令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华北局对太原的接管工作非常重视,在部署太原战役的同时,对太原市的接管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

1948年10月5日太原战役发起后,毛泽东就于次日致电指示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三书记、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和华北局第二书记、华北军区政治委员薄一波:“太原有速下可能,华北局应迅即完成接收太原的一切准备工作。”遵照这一指示,15日,华北局作出《关于接管太原的决定》,对解放后的太原提出了保护和建设的方针。《决定》指出,在太原解放后,设立军事管制委员会,暂时实行军事管制。在军管期内,军管会为太原最高权力机关,凡入城部队、党政军民机关、警备部队及各接管组织均须接受其统一领导与指挥,凡太原市民都要遵守军管会的命令,并服从其管制。

该《决定》还提出了军管时期入城部队及地方党、政、军、民工作人员须遵守的16项规定,主要有:军管会在一定时期内,宣布戒严;凡准备入城的党、政、军、财经、教育、群团工作人员,事先都应接受城市政策的基本教育;对公有的工厂、商店、仓库、铁路、矿井、学校、营房、图书馆、博物馆、报馆、文庙、陈列馆、医院、电灯、电话、自来水、名胜古迹、一切公共建筑物,以及原阎伪各机关的机器、资财、图书、仪器、文件、表册、卷宗、家具、建筑、设备等,须指定部队看守严防破坏;敌产接管工作,由军管会统一领导;一切接管的企业组织原有人员除破坏分子必须逮捕处分外,一律留用,并责令其负责切实保护该企业的正常秩序及财产完整,清理资产,并在可能与必要条件下尽快复工;一切公私学校、教育机关均应维持现状,并使其进行工作等。

11月16日,华北人民政府、华北军区司令部发出《关于太原解放后由徐向前等组织军事管制委员会实施军事管制的联合命令》。决定在太原解放后,以军事管制委员会为太原最高权力机关。该委员会由徐向前为主任,黄敬为第一副主任,胡耀邦为第二副主任,成员有黄敬、胡耀邦、周士第、罗贵波、赖若愚、裴丽生、肖文玖。待到城市秩序大体安定,一切市政机关建立以后,该委员会再报请明令撤销,同时解除军事管制。

彼时,山西已有长治、阳泉、运城、临汾、榆次等城市先后解放,城市的接管工作有了初步经验,在此基础上,党和政府开始部署太原市的接管工作。第一、制定严格的接收接管制度、守则和纪律,以保障接管单位及资财的完整无缺和接管工作的规范、有序。军管制度与军管会的组织形式,集中统一而又机动灵活,能够及时处理接管过程中的问题,减少混乱。第二、所有入城执行接管工作的人员要接受集训,学习和掌握党的城市工商业政策和接管守则与纪律。同时,攻城部队要严格按照《入城守则》进入太原市。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保护民族工商业,没收官僚资本,确保城市治安。第三、根据太原的实际情况,制定“由下而上的接,由上而下的交”的接管方式,以保证接管工作有序、高效、完整、全面进行。第四、除了成立太原市军管会,还组建了包括工业、交通、军事、电讯、新闻、仓库、金融、贸易、医药、行政、公安等11个专业接管组,明确了各组的人员和分工。第五、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组织职工运动,发动工人群众保护工厂资财,严防阎军和敌特破坏,积极主动地协助接管工作。

12月18日,刚成立不久的太原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接管工作的意见》。《意见》将接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入城前,主要是学习城市政策,配备接管干部,拟定接管计划,调查太原的情况,分析研究敌伪机关负责人物,发现可以寻找及利用交代的对象,吸收一部分熟悉太原情况或在太原的学生、商人及城工干部,准备进城后找群众领路,办理接收;入城后,利用一切关系找原住市民,向他们宣布、明确政策,之后分别汇报工作,并造册上报。该《意见》还提出以下接管要点:行政机关接管工作中心是档案文件,要求完成接管阎伪省市政府的全套文件;街合作社接收后,要保护其继续经营;立场要明确,态度要大方,提高警惕性,防止破坏分子继续活动;在接收中要了解阎伪机关人员的行动表现,结合各方了解材料,作为分别录用、短期训练、辞退的参考。最后,提出如下意见:接收行政机关时要提起适当注意,有计划地配备接管干部,尽量配备有接管经验的干部;应该像经济部门一样,事先组织一定力量进行调查工作,一旦解放,不至于手忙腳乱;希望将各地接收经验编成手册,教育接管干部,并及时通报其它新解放城市的接收经验。

1949年1月,三大战役胜利结束,全国解放战争进入最后决胜阶段,太原解放在即。2月7日,为统一研究接管太原的问题,华北局决定成立接管委员会,由赖若愚为主任,裴丽生为副主任。4月24日太原解放,太原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立即发布告示,正式宣布成立,驻地移入太原,徐向前任主任,罗瑞卿、赖若愚、胡耀邦任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接收一切公共机关、产业和物资;恢复和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收缴隐藏在民间的武器及其它违禁品;解散一切反动党团组织,收缴他们的各种反动证件,登记各级负责人,对其中的反动分子实行管制;逮捕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动分子;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系统的革命政权机关;整理并建立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工会、学生会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等群众组织。

由于阎锡山统治山西期间建立了庞大的政治、经济、军事系统与组织机构,针对其旧有人员的去向问题,中共太原市委在3月29日作出《关于太原市阎伪旧街村人员处理办法的指示》。其中指出,太原解放后,为了有秩序地接管各街村政府,要暂时利用旧的街村人员,使其有助于社会治安的维持。区别对待办法如下:对少数有重大罪恶行为、为人民所痛恨的旧街村人员,应予逮捕法办,但对一般街村闾长在短时期内仍须暂时利用,以维持社会治安;进城后各区即号召原有的街村闾长到区听训,责令他们检举潜藏于该街村的逃散阎伪官兵、特务分子,立功自赎;召开群众大会,号召群众监督旧街村人员;对旧街村人员中的内线关系,如有行为恶劣,为群众所不满者,亦应叫他们向群众悔过,保证以后真正为民服务。

二、接管工作中的相关政策与纪律规定

太原是华北重要的工业基地,党和政府在部署接管工作的同时,早在1948年10月20日,太原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在榆次成立并开始秘密办公。此后,为保证接管工作的顺利实施,军管会先后作出了相关细则。

10月28日,军管会军事接管组制定了具体的《接管工作计划与提案》。其中规定了接管范围、组织与领导、接管步骤等内容。凡属蒋阎军事机关及主要战犯住宅、营房等,均在接管之列。军事接管组下设7个小组分工负责接管。在小组人员配备与抽调方面,太原市軍事机关62处,分布于城镇与乡村,为完成接管任务,拟在兵团直属队抽调干部50人,各纵队与晋中军区各抽调10至15人,条件为连以上、政策纪律观念好的干部,进行登记工作。同时,这份《计划与提案》还特别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求每个单位抽调的干部中应有一些共产党员骨干,以加强领导,建立临时党支部与党小组。

1949年1月10日,军管会为保证城市接管政策的正确执行,各公有工商、文化及军政机关的完整接管,制定《接管人员守则》。内容规定:接管人员均须服从本会统一领导和指挥,遵守本会所颁布之一切法令、布告、规则、纪律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野战军之约法八章;踏实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组织分配;廉洁奉公,节约爱护公物,不得贪污腐化、侵占浪费、隐瞒公共物资,或贪图私利、强买强卖;接收各种物资、文件、器材、家具,必须保持完整,查点清楚,造具表册,清理手续,分别封存或入库,并妥加保管看守,防受损失。未得命令,不得移动、拆卸、疏散、搬运;应互相团结一致,并保证其军政各方协调和睦。

2月16日,军管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又规定了接管工作的几个问题:在组织防空扫雷、警备武装配合补充、部队看守各工厂企业、接管单位的调整、金圆券比价、招生、入城后机关部队的采购、蒋阎伪机关人员移交的办理等都作了具体部署。

太原解放后,军管会即行入城工作,在处理敌伪人员和阎锡山政权机构旧人员方面,在太原市委所作《关于太原市阎伪旧街村人员处理办法的指示》的基础上,于5月16日发布《关于旧人员处理问题的通知》,特别设立人事处理委员会并对旧人员的处理问题及去向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军队校级地方科长以上人员,经各单位审查完毕,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人事处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执行;一般人员,各单位可负责处理,但须将处理结果报告人事处理委员会备案;遣散人员,由各系统管理人事的负责同志向人事处理委员会汇报,经批准后,由各单位发给路费,加以教育遣散回籍;对一切人员之审查,应采取细心的态度,首先必须区别蒋阎的企业机关与军政机关的不同性质;有些年老或资格太高不宜送山西公学者,市政府专门办理一特别训练班收容训练。

5月19日,军管会召开接管组长第二次联席会议,讨论了接管中的物资集中与移交,以及各归系统的问题。在物资集中与移交方面,规定:大宗仓库性物资统一管理,分散保存;零星物品如文具、家具、炊具、自行车、印刷器材等非仓库性物资,暂由各组集中适当整理、登记,待统计后根据清册提出处理分配方案;各工厂的机器、基本用具及其他为复工复业或工作所需之器材物资,经批准后均可留归各单位;档案图书的处理采取分头整理办法,各组成立档案清理小组分别予以清审;物资接管清点后,应继续进行审查、复查,各组应指定一定干部组成复查小组,以便清理隐匿遗散物资。关于各归系统的问题,在次日发布的《关于今后各部门领导关系的规定的通知》中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说明:工业(不包括市政工业)、兵工、铁路、公路、邮政、电讯等部门,应各归该系统并受本系统及本会之双重领导;教育、公安、卫生、新闻、金融、贸易、财政、税收、农林、市政工业等市级单位的恢复建设工作归市委及市政府领导,直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示。

三、接管太原的具体步骤

太原解放后,由于历经多年战争炮火,百废待兴,因此,接管任务十分艰巨。1949年4月26日,中共太原市委机关报《山西日报》创刊发行。在创刊号的社论《太原市的当前任务》中为接管工作指明了方向:“从今以后,太原市将永远为人民所有,中国共产党和民主政府,决心与全体职工、全体劳动人民和各界人士,为建设新民主主义的太原而努力,我们将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建设人民的工业而奋斗,为改进学校教育,发展文化事业而奋斗。为了给我们经济文化的建设,准备健全的基础与条件,我们首先必须在军事管制之下,肃清蒋阎匪伪的残余势力,镇压一切破坏活动,迅速建立革命秩序,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保护工厂、商店、矿井、仓库、铁路、自来水、电灯、电话、学校、图书馆、医院及一切建筑物使它不在战争结束之后遭到损坏,保证中共中央和毛主席所迭次发布的城市政策之正确执行。”当时的接管工作大致分为三步:

首先是初步接管。4月20日,攻城战役开始后,接管人员随军跟进,先期接管了城外各厂矿和铁路等部门。解放当天,人民解放军太原前线司令部宣布:“没收官僚资本。凡属国民党反动政府经营的工厂、商店、银行、仓库、铁路、邮政、电报、电灯、自来水等,均由民主政府接管。”同日,太原市军管会相继发布胜字号布告,第一号布告宣布对太原市实行暂时军事管制,期间,凡入城部队、党、政、民机关及各接管组织均须受军管会的统一领导与指挥。第二号布告对机关、部队人员颁发7项《入城守则》。第三号布告是对全市各界人民发布8条法令,宣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保护民族工商业,确保城市治安,并规定对蒋阎匪特隐匿及战争中遗散之武器弹药、军用器械等的收缴办法。3个布告发布后,对稳定社会秩序,安定人心起了重大作用,接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4月底到5月初,各专业接收工作基本完成。至此,太原解放仅仅一周,革命秩序即已初步建立。53个工厂的两万多工人进厂报到,部分工厂开始复工生产;商业贸易逐步恢复,千家商号开门营业;7所中学也已复课。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分行于24日成立后,26日已开始收兑旧政权的金圆券,市民兑换踊跃,并自觉拒绝金圆券流通。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逐渐趋于稳定,为城市接管工作的继续进行创造了良好条件。

其次是检查清点。初步完成接收工作后,各接管小组即开始对所接管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采取“依靠工人阶级,团结中下层职员”的方针,使得阎伪政权曾有计划地分散、隐藏的物资先后被揭发和清查出来,一些工人也把收藏的物资器材踊跃献交出来,从而使得接管中最为繁杂艰苦的清点工作顺利完成。5月15日,清点工作基本结束。经清点,全市共接管各类单位746个,接收旧人员约两万名。至5月23日,已接管的44个工厂中,有39个全部复工生产,3个部分复工,暂未复工的只有两家。由于各厂的接管与复工生产同时进行,不仅以生产保护了机器,而且各工厂的生产能力已普遍接近解放前水平。

再次是审查处理。这一阶段主要是处理解放太原时接收的原蒋阎党政机关人员和旧军事人员。本着教育改造、量才录用的方针,各接管单位对所接收人员进行初步审查、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造具表册送军管会人事处理委员会后就近处理。至6月中旬,已有13172名旧人员得到审查处理,并妥善安置。其中除个别不法分子被群众控告,由治安机关审查究办外,其余根据其自愿请求遣散回乡生产者4520名,被批准留用者4682名,介绍入山西公学者2545名,学习候用者505名,其他为准备调用者900多名。此次处理的旧人员,包括市政、党务、教育、医院、电讯、仓库、绥署、省府、金融、贸易、新闻、税收、司法等几十个系统,单位近千。虽情况庞杂,但除数名不法分子必予究办外,对其他为生活所迫或胁从分子等,人事处理委员会本着宽大精神,广泛地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待了解真实情况后,再进行有步骤、有分别的正确处理;同时在处理中尽可能参照和尊重本人意愿。

1949年5月22日,太原市各届人民代表会议一届一次会议开幕,时任市委书记赖若愚作了《关于军管会工作的报告》,总结了入城以来的主要工作内容,并高度赞扬了接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清除战场。扫清地雷,收集炸药炮弹,掩埋尸首,扑灭火灾;二是安定秩序。收容蒋阎流散人员,举行特务登记,缉捕战争罪犯;三是整理金融市场。兑换金圆券,并供给市民大量的粮食、物品;四是救济。对工人、市民、公教人员等都作了必要的救济,进城后各区普遍成立粥厂,又组织以工代贩,维持部分市民的生活,组织医疗队给在战争中负伤的市民治疗,或把他们送到医院;五是市政方面恢复水电供应并开始清除灰渣和整理水沟。以上一切,都为复工、复业、复课,为生产建设创造了条件。

四、太原市接管工作的经验教训

太原的成功接管具有其他城市的一般经验和特点,如:党和政府充分准备系统接管,依靠群众、快接管细交代、军事代表制,一面接管一面复工,强调组织纪律等。但是其仍有自己的特点,围困9个月,敌人撤退由城外缩至城内,物资搬移错综分散,账簿交代事先伪造妥当,弹药库存遍地皆是,因此也就产生了在接管方法上的某些特殊经验。初步总结如下:

第一、系统接管与机动接管相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各接管组灵活机动地发挥全面负责的精神,避免了接管过程中耽误接管工作进度及发生损失严重的现象。

第二、在接管过程中,各单位几乎毫无例外地发现库存实物多于清册账簿数字。如太原兵站部发现敌人有4套账,一套应付南京的审查,一套应付阎锡山,一套应付解放军,还有一套是账外往来。他们不仅在围困期间做了充分 “准备”,而且有很丰富的伪造经验。这种情况下,要认真清点现有实物,必须结合多方调查,成立专门的清审小组,多渠道审查,互相对证并同时进行教育,号召职工“献交公物”。

第三、物资先接后分,统一处理。入城后物资的需求量加大,而清点工作却相对滞后,导致“慢清点”与“快分配”发生矛盾,这个情况直到5月20日后才得以解决,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集中分配处理。

第四、迅速大力疏散危险物品。军管会责成警备部队有计划地将废弹分散转移到偏僻地区,进行炸毁或投入深河,绝不集中。弹药疏散工作丝毫不能有懈怠。

第五、军管制度与军管会的组织形式在接管太原的过程中是很好的。其优点是集中统一而又机动灵活,既减少了混乱又利于及时处理问题。但也有缺点,因各项工作集中于军管会,导致各系统在某种程度上被打乱,自身力量不易充分发挥。基于此,接管后某些单位的继续经营发生了困难。因此不应只注意到接管工作,同时应注意到接管后的经营。

第六、设立健全的专管机构,使接管组能够全面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此次军管会设立两个办公室,分掌接管工作与财经工作(金融、物价、复工等),防止入城后忙乱时期接管与财经工作顾此失彼的现象。

第七、战斗部队与警备部队的防务交接及部队与接管人员之间的关系必须事先有明确规定。在入城前即应由军管会召集三方负责人开会传达,说明关系。此次接管工作,军政关系和纪律都得到了良好处理,赢得了人民赞许,保证了接管的顺利进行。根据此次经验,警备部队不应担任战斗任务,而应专职警戒,接管人员同时随战斗部队前进,占领一地后不需要再次交接。警备部队最好由当地军区部队担任。

由于太原的接管工作始终贯彻执行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系统、有序、完整的接收、接管,尤其是對官僚资本企业。人民群众都积极地恢复生产,投入到建设新太原的热潮中,为各项工作的恢复和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太原接管工作的顺利完成,进一步丰富了党在城市接管方面的经验,对此后山西支援全国解放战争,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

(责编 王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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