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经理国库的法治化展望
——改革开放四十年国家金库的回顾与展望
2018-11-02王国清
财政监督 2018年21期
●王国清 罗 青

王国清,西南财经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制度。主要著作有:《财政基础研究》《财政信用研究》《财政改革与发展研究》《社会主义税收若干问题研究》。
一、引言
自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我国的改革进程以来,我国的改革事业已经走过了四十年。在这四十年里,我们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向前迈进;在这四十年里,我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的探索;在这四十年里,我国的财税体制,也经历了从“利改税”,到“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再到“分税分级”的财政体制改革。
在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借此新的历史起点,本文将梳理和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国库的定义和国际经验,并在此基础上,践行“国库天然不是央行,但央行天然是国库”的理念,回顾我国国库管理制度的历史,辨析关于国库“代理”和“经理”方面的争论,对央行经理国库作进一步的法制化展望。
二、国库的定义与国际经验
(一)出纳——国库的基本属性
国库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同时也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国库概念发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国库职能的变化。因此,学者们也大多从职能这方面对国库的概念进行界定。
总的来说,对国库概念界定的观点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国库是国家预算收入和支出的出纳机关。国库的全称为国库金库,是国家财政收支的出纳机关(商英,崔国忠,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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