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工作法为地方立法提供高质服务
2018-11-01法制委、法工委党支部
上海人大月刊 2018年7期
讲到法制委、法工委党支部,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因为在我们机关有个小院,那就是法制委、法工委的“四合院”。
“四合院”的老老少少,每天都忙忙碌碌:会议室里,同志们结合党建学习,围绕一个法条,争得不亦乐乎;办公桌前,为了一次看似简单的打包修改,同志們把自己埋在文件堆里,少则几十篇资料查阅,多则上百个条文比对,看得眼花缭乱。
这个大家既熟悉又陌生的集体在平凡中坚守,党员同志们在坚守中探索形成了“四合工作法”。
适合,就是党建工作适合立法人的特点,在平凡中坚守工匠精神。立法,首重学习。立法的底气,来源于自觉用中央精神、市委决策武装头脑;立法的智慧,来源于自觉把党的主张、群众的呼声、法制统一的原则融汇于法规条文之中,寻求立法的最大公约数。在这个过程中,支部同志们以大师智慧为目标、方向和追求,甘当匠人,树立匠心,精心打磨每一个法规条款,努力在立法中塑造更多更优质的“上海品牌”。
法合,就是党建工作与立法主业相结合,在平凡中坚守法治理想。我们把在党的领导下坚定法治立场的信念,化作一个个“规定动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时,对照党的文件是“规定动作”。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到市委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号角、常委会党组领导的要求,支部同志们边学习边落实,在学深悟透中牢牢抓住优化制度供给的立项之魂,把好立法入门关。立法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请示是“规定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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