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伞”涉黑更涉腐
2018-10-26方怡晖
小康 2018年29期
方怡晖
今年2月,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党委原书记刘永添涉黑“保护伞”案件,一审判决刘永添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充当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甚至参与犯罪的11名社区党员干部以及“马仔”共54人均被判处刑罚。54名被告人同时审判创下了广州市最大涉黑“保护伞”案件审理记录。
“那可是一直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打掉了真让人痛快!”在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某刘姓居民与《小康》记者感叹道。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刘永添已在东区街刘村横行十年以上。刘永添案与传统认知的“村霸”不同,并不是单纯使用暴力手段威逼牟利,而是用“更为高明”的手段,他们通过地区宗族势力进行渗透,暴力、胁迫和贿赂选举等方式腐化村委、村集体以及街道办。刘永添上任村居民委员会党委书记后,利用其职务之便,命令手下成立工程公司,在村内通过强买强卖等手段对村内工程项目进行非法垄断,并用部分非法所得去讨好部分村民。直到刘永添被捕,还有村民记着他的“好处”,具有极强的欺蒙性。
刘姓居民告诉记者,“那时候要是敢反对刘永添,就会被残酷打压,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刘永添横行霸道,简直无法无天了!”记者走访时了解到,刘永添势力会对反对自己的村民进行黑恶暴力压制,就算公安机关追究也只能追究到“马仔”身上。大部分村民淳朴怕事,只能对这些黑恶行径敢怒不敢言,也有部分村民顶住压力向上级反应,但是举报大都被刘永添势力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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