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整治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2018-10-24
人民交通 2018年11期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存量失信行为进行整治,督促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完成信用修复,进一步推进交通出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通知》,交通出行领域失信专项治理涉及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城市交通等多个领域,治理对象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自然人。第一阶段,治理的对象范围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城市出租企业(含巡游和网约出租汽車企业)和铁路、民航旅客。第二阶段,将针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客运驾驶人、出租汽车驾驶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