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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燃管道『第三方准入』模式初显

2018-10-23

中国石油企业 2018年9期
关键词:配气供气燃气管

近日,一则“中海油福建LNG创新商务合作机制,成功借道泉州城市燃气管道,向福建联合石化供应天然气,实现上中下游紧密联动‘抱团共赢’”的报道,引发业界关注。天然气到达终端用户“最后1公里”管道的“第三方直供”在实操层面的突然破局,有些让人出乎意料。

《中国能源报》对此进行了分析报道。有熟悉情况人士对记者说:“从三方谈判的过程和结果看,确切地讲应该是‘准第三方准入’,事实上达到了减少中间供气环节、降低用户用气成本这一目的,这与现行政策——十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指导意见》鼓励的‘用户可自主选择气源和供气路径’是一脉相承的。”

纵观全国,尤其这两年,供气形势紧张、价格上涨趋势明显,下游用户减少供气层级、降低用气成本的呼声强烈。为减少中间供气环节,目前成都、安徽和辽宁等地均已出台大用户直供的相关鼓励政策。

从中央层面看,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印发的《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也已明确要求城镇燃气企业要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郭焦锋看来,“其实就是在要求城镇燃气管输与销售业务逐渐分离,在此基础上也会要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向第三方开放。”

“虽然城燃改革现在还不是中央的重点,我觉得城镇燃气管网对大用户代输是大势所趋,新建管道毕竟投资大,只有现有管输能力不够才需要新建,也就是说直供首先也要考虑的是通过城燃管道代输这条路径,并不是新建管道,这样有利于资源配置。”天然气行业专家林须忠告诉记者。

谈及城燃管网“第三方准入”工作推进的预期,两位受访专家不约而同地认为:“受现行城镇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制约,近期推广可能性不大。”因此应该对该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调整。调整方向应是:“特许经营制度应该还会存在,但范围会缩窄,比如只对城镇燃气居民等公用性质用户,相关企业在特许经营范围内有一定供气优势,但城镇燃气管网应提供代输服务,允许其他供气主体公平接入,放开工业供气、汽车加气等燃气经营板块的市场准入。特许经营制度某种意义上对大用户不能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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