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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下的企业创新研究

2018-10-23

预测 2018年5期
关键词:灰色竞争流程

(同济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092)

1 引言

国际劳动组织在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非正规部门”的概念: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那些低收入、低报酬、无组织、无结构的小生产规模的生产或服务单位[1]。非正规部门和制度体系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制度的不完善将会导致非正规部门的产生,非正规部门也影响着制度体系的效率[2]。非正规部门游走于政府管制和法律的边缘,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尤其是欠发达和转型国家[3]。非正规部门在中国已经从早期的特殊经济现象发展成为一种具有普遍特征的经济形式,中国制造业领域非正规部门的典型代表是以模仿复制生产为主要特征的山寨式企业[4]。

作为新兴市场或转型经济中的一种普遍现象,非正规部门造成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非正规部门为国民经济和就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其逃避管制、剽窃技术形成的不公平竞争也对正规部门运营造成了干扰[3]。Mcgahan[5]认为正规企业和非正规部门必须放在一起进行研究。非正规部门的存在能促进双元经济的增长,也影响了正规企业的战略规划。正规部门与非正规部门存在互补关系,且这种关系在贷款对象为富裕群体时更加明显[6]。尽管非正规部门比正规企业更没有效率,也不必遵守严格的经济规则和税收政策等,但它们能从正规企业中抢占市场份额。D’Erasmo和Boedo[7]的研究指出美国和发展中国家之间60%的TFP差异可以由非正规部门引致的金融资源错配解释。La Porta和Shlelfer[8]认为非正规企业的低生产率水平会导致资源要素浪费和资源配置低下。对非正规部门的研究也促进了其他领域新观点的诞生,如企业吸收能力、资源基础论、利益相关理论等。

非正规部门的存在对涉及竞争优势的企业战略构成挑战,企业创新是建立竞争优势的重要措施。然而,到目前为止,对非正规部门研究并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现有的研究多是从宏观视角来分析非正规部门规模的缩减和扩张,很少关注其对微观正规企业造成的影响。鉴于此理论研究缺陷,本文着重研究非正规部门的灰色竞争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有三点:第一,在企业创新的研究中纳入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的影响,这是一个新颖的研究视角,丰富了创新研究的理论边界;第二,对于灰色竞争的度量采用了灰色竞争强度和灰色竞争地位两种方式;第三,考虑了正规企业的异质性,引入了企业年龄、联盟状态和出口状态作为调节变量。本文的研究能够为企业制定创新战略及政府制定政策如何处理与非正规部门的关系提供依据。

2 理论基础和研究假设

2.1 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和企业创新

在发达国家中,企业的竞争对手主要是正规部门,但是在发展中国家中,非正规部门往往也会对企业造成威胁。在单位员工的销售上,即使同小型的正规企业相比,非正规部门效率仍然更低。同非正规部门相比,正规企业的员工平均教育程度更高。Acemoglu等[9]发现正规企业和非正规部门的交互作用会对国家生产率有着重要影响,同样也影响着资源分配。这表明了正规企业和非正规部门之间都存在着某种关系。Schumpeter[10]指出创新和竞争强度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而Bloom等[11]的研究结果却相反,认为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正相关。张峰等[3]的研究表明非正规企业会抑制企业的独立创新,但合作创新并不会受到其显著的负面影响。其他学者的研究还有着不同的结论,Levin[12]认为创新和竞争之间的关系是倒U的;Aghion等[13]在其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研究,指出在垄断企业和面对高强度竞争的企业中,创新是低下的。

正规企业在一个非正规部门较多的环境中更容易受到其灰色竞争的影响。非正规部门拥有灵活的创新资源,George等[14]认为企业和非正规部门能通过合作来加强创新,但是,非正规部门会破坏正规企业的创新活动,这种消极的影响可能会通过不同的渠道产生。首先,正规企业和非正规部门为共同的顾客和资源而竞争[5],就人力资本而言,非正规部门能够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这些部门对工作技能的要求更低,使得正规企业的人力资本积累困难,造成了人力资本的稀缺。其次,非正规部门在产品市场的竞争也会影响企业的创新决策。非正规部门受到法律和政府的管制较小,进入市场的成本更低,在同一产品市场上,正规企业的竞争对手就会更多。尽管Spulber[15]的研究表明,灰色竞争会削弱企业的创新意愿,但Galdón-Sánchez和Schmitz[16]的研究表明竞争能够提高创新和生产率。这两种相反研究结果并不令人奇怪,一方面,企业为了逃避灰色竞争,会采取差异化战略,另一方面灰色竞争降低了企业的创新回报和租值消散效应。Aghion等[13]实证研究表明,竞争压力和企业创新活动之间存在着倒U关系,在竞争压力较小时,企业创新强度更大,这是逃避竞争的效应;当竞争压力较大时,企业的创新意愿会消失,这是租值消散效应。

除了会增加竞争对手的数量,非正规部门也会通过抄袭、模仿正规企业的产品,通过提供低质量的山寨产品来给企业造成竞争威胁[17]。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消费者的收入低下,因此更倾向于购买那些在他们消费能力范围内的山寨产品,这就降低了企业利润。Mendi[18]介绍了垂直差异化模型,引入了质量维度的概念,研究发现灰色竞争和企业创新活动之间存在着倒U关系,这种关系不是由竞争对手数量决定的,而是由企业和非正规部门之间产品的垂直差异化程度决定的。本文认为企业和企业之间也存在竞争,非正规部门带来的是灰色竞争,在影响企业创新的其他各种内外因素都确定的情况下,这两种竞争威胁都会影响企业的产品创新和流程创新。本文提出:

假设1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和企业创新之间存在着非线性关系:当灰色竞争较小时,会促进企业创新,当灰色竞争较大时,会抑制企业创新。

2.2 企业特征的调节作用

企业年龄对创新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延续性创新环境中,企业年龄与创新绩效正相关;而当企业的创新环境类型属于破坏性创新环境时,企业的年龄与其创新绩效负相关[19]。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进行创新投资的决策不同[20]。随着企业发展的日益成熟,企业绩效对动态创新投入影响的敏感性降低[21]。新生或年轻企业的创新更多地受益于产业多样化带来的雅各布外部经济,成熟企业的创新则更多地受益于产业专业化带来的马歇尔外部经济[22]。企业年龄在灰色竞争和企业创新之间有着重要的调节作用,众多学者的研究结果也有差异。一方面,年轻企业的活力更强,不像成立时间长的企业那样容易受到来自官僚化导致的效率低下的影响,这使得它们在应付非正规部门的灰色竞争时,更加灵活多变。另一方面,成立时间长的企业通常有着成熟的贷款渠道,使它们更容易取得贷款,而贷款也是创新的阻碍之一[2]。成立时间长的企业,积累的资源和经验更加丰富,对于消费者偏好、市场风向、制度环境等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更加了解。尽管这两方面的影响是相反的,但是后者的强度要大于前者,因此灰色竞争对年轻企业创新造成的影响更大。

企业建立联盟的动机不同,联盟也可以通过不同的专利组合来影响创新绩效。丰富的企业资源、相对较高的联盟网络密度和较高的联盟网络中心性都有利于企业创新绩效的提高[23]。联盟企业的知识积累可以由组织间学习完成,从而提升创新绩效。拥有战略联盟的企业在联盟内部拥有更加丰富的资源,这使得它们的创新绩效与非联盟企业不同,拥有战略联盟意味着更多的技术、市场信息、资金和高质量的员工,这些都可以在同一联盟内部企业之间相互流动。这些资源的缺乏是企业创新的重大障碍,非正规部门将会阻碍企业获取这些资源[5]。在资源丰富的地区,非正规竞争对企业的抑制作用会减弱[3]。所以联盟企业的创新受到的来自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的影响更小。

Roper和Love[24]的研究表明出口状态和企业创新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出口强度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促进企业的渐进式创新,出口广度既能促进企业的渐进式创新,也能促使企业进行突破性创新[25]。出口深度对高技术行业企业创新能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26]。企业出口使企业创新的平均概率得到提升[27]。企业将产品出口意味着企业拥有众多的市场,对单一市场的依赖性不强,能防止受到单一市场的冲击。因此,出口企业可以将创新成果应用于更加广阔稳定的市场。拥有国外市场的企业面对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对国内竞争的弹性更大。因此与非出口企业相比,出口企业的创新受到的来自非正规部门的灰色竞争影响更小。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与年轻企业相比,成熟企业的创新受到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的影响更小。

假设3与非联盟企业相比,联盟企业的创新受到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的影响更小。

假设4与非出口企业相比,出口企业的创新受到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的影响更小。

3 研究设计

3.1 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世界银行企业调查(WBES, the World Bank Enterprise Surveys)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截止到2016年12月,WBES对全世界139个国家(地区)的125000家企业进行了调查,调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如设施、竞争、技术、政府政策等。第二部分为企业的财务数据:如生产率、员工数、现金流、绩效等。由于其调查的全面性和官方权威性,调查数据被众多的学者采用。WBES对中国25个城市19个行业的2700家企业进行了调查,即本文的初始研究对象。根据本文的研究目的,WBES中没有服务业(7类)的创新数据,剔除相关样本之后,本文的最终样本为1247家中国企业。

3.2 模型设定

根据上文的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本文可以建立线性回归模型:因变量为企业创新;自变量为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调节变量为企业年龄、联盟状态和出口状态。雷家和洪军[28]指出,企业创新可以分为产品创新和流程创新。在现实中,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还有很多,从竞争上来看,除了本文关注的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外,同样有来自其他正规部门的竞争。此外,企业自身的规模、年龄、管理经验等特征以及所处价值链位置、所处地区和所处行业等都会对企业创新产生影响,这在张峰等[3],温湖炜[4]的研究中也得到了体现。鉴于此,本文完整模型构建如下

(1)

对于企业特征的调节作用,模型如下

Γ×Controlsirh+λr+λh+λirh

(2)

其中λr和λh分别代表地区固定效应和行业固定效应,其他变量解释和测度如下:(1)被解释变量企业创新(IV)。采用产品创新(PDIV)和流程创新(PCIV)表示企业的创新活动,用虚拟变量的方式测量企业在近3年内是否进行产品创新或是流程创新,1代表是,0代表否。(2)核心解释变量(CONU和INF)。竞争对手数(CONU),表示企业在市场中面对的来自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的竞争对手数目,将其标准化,最后其取值范围是[0,1]。用INF表示来自非正规部门的灰色竞争,有两种测量方式:一是灰色竞争强度(GCOI),来自非正规部门的竞争行为对企业运营造成的影响,采用5级李克特量表法,分别是0没有,1微弱,2中等,3主要,4严重,将其标准化,最后其取值范围是[0,1]。二是灰色竞争地位(GCOP),同一地区中将来自非正规部门的灰色竞争视为企业运营的前三大障碍之一的企业比例,取值范围是[0,1]。(3)控制变量(Controls)。企业规模(SIZE),用企业员工总数的自然对数表示。企业年龄(AGE),代表从企业成立到2016年的年数,取自然对数。出口强度(EXIN),企业销售总额中出口销售额的比例。管理经验(MAXP),管理者在目前企业的任职时间,按年计。下游企业(DOSE),虚拟变量,企业是否将产品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1代表是,0代表否。(4)调节变量(M)。都采用虚拟变量的形式,1代表是,0代表否。EST5代表企业成立时间是否小于5年;EST10代表企业成立时间是否小于10年。ENAL代表企业是否与其他企业达成联盟。EXOE代表企业是否进行产品出口。

因为本文因变量(企业创新)采用的是二元离散变量,所以采用Probit回归进行实证分析,分别对产品创新和流程创新进行研究。

4 实证分析结果与讨论

4.1 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表1是对(1)式进行的Probit回归结果,模型1的自变量是企业竞争对手数(CONU),结果显示,无论是对于产品创新还是流程创新,CONU的系数都为正,CONU2都为负,证明了企业创新和企业竞争之间存在着非线性的倒U关系。产品创新之下,CONU和CONU2的系数检验是显著的(0.561***和-0.378**),流程创新之下的CONU和CONU2系数即使在10%的统计显著水平下也不显著(0.427和-0.276)。这也验证了Aghion等[13]的研究结果,影响产品创新的因素可能不影响流程创新。模型2和模型3检验了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模型2采用的自变量是灰色竞争的强度(GCOI),模型3采用的是灰色竞争的地位(GCOP)。从自变量的符号可以看出,GCOI、GCOP为正,GCOI2、GCOP2为负,并且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和企业创新之间存在着非线性的倒U关系,假设1得到验证。

模型4和模型5分析了企业竞争对手数和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对企业创新的双重影响。从模型4可以看出,与模型1相比,CONU和CONU2的系数绝对值大小、符号和显著性都没有出现较大的变化;但是与模型2相比,产品创新下的GCOI和GCOI2的系数绝对值减小(分别由4.181到3.991,-3.276到-2.013),并且GCOI2变得不显著;流程创新下GCOI和GCOI2的系数大小也经历了同样的变化(分别由5.852到5.327,-4.893到-3.766),但是仍然保持显著。从模型5可以看出,与模型1相比,CONU和CONU2的变化都不大;与模型2相比,无论是产品创新还是流程创新下的GCOP和GCOP2的系数绝对值都减小(分别由3.015到2.992,-5.032到-5.020,5.682到4.034,-6.839到-5.993),但仍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以上结果表明,企业的竞争对手数会影响企业自身的产品创新,但不会影响流程创新。但是考虑来自非正规部门的灰色竞争,对企业流程创新造成的影响更大(5.852>4.181,5.682>3.015,5.327>3.991,4.034>2.992),这表明企业竞争对手数不但是限制企业创新的因素,竞争对手的类型也是非常重要的(来自正规部门还是非正规部门),这与Mendi[18]提出的质量双元论是一样的。结果说明竞争对手数会抑制企业的创新意愿,非正规部门的存在通过其他渠道,如抄袭、逃税等影响企业的创新决策。

表1 企业创新对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的Probit回归结果

续表1

注:回归方程包含地区和行业固定效应;***,**,*代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下同。

由于本文采用的是Probit二元选择回归模型,自变量的系数不能直接解释成对因变量的边际影响,另一方面,前文已经验证了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和企业创新之间是非线性的倒U关系,这就隐含了灰色竞争的边际效应不是一个固定的常数。因此,本文就灰色竞争对企业创新的边际效应做了分析:当GCOI和GCOP取值较小,其边际效应是正的;随着GCOI和GCOP取值的增大,企业创新的可能性逐渐较小;当GCOI和GCOP取值很大时,边际效应可能取负值。因此,在企业竞争对手数目确定的情况下,来自非正规部门的灰色竞争较弱时,促进了企业创新;当灰色竞争很强时,完全阻碍了企业创新。

4.2 企业特征的调节作用

表2是将企业特征作为调节变量的回归结果。将企业成立时间小于5年(EST5)和企业成立时间小于10年(EST10)两个虚拟变量分别在模型6和模型7进行回归,并与灰色竞争强度(GCOI和GCOI2)进行交互作用的Probit回归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EST5/EST10×GCOI)的系数虽然大都没通过显著性检验(除了5.289***),但符号基本都为正(除了-3.001),说明企业成立时间加强了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的威胁。此外,无论是产品创新还是流程创新,模型6中所有交互项的绝对值都大于模型7中所有交互项的绝对值(5.289>2.771,4.023>-3.001,-3.726>-1.274,-3.011>-1.192),该结果表明,企业成立时间越长,年龄越大,企业创新受到的来自非正规部门的灰色竞争影响就越小,假设2得到验证。

模型8和模型9分别对企业是否是联盟企业,企业是否进行产品出口的调节作用进行了验证。从模型8可以看出,没通过显著性检验,且(ENAL×GCOI)的系数都为正,产品创新是3.092,流程创新是1.638,说明企业进行联盟并不能够弱化来自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的影响,否定了假设3。从模型9可以看出,在产品创新下,(EXOE×GCOI)的系数为1.572,流程创新下的系数为-1.066,说明出口企业的流程创新受到来自非正规部门的影响减小,假设4得到了部分验证。

表2 企业特征的调节作用

续表2

5 讨论与结论

5.1 讨论

企业所处的环境能够对企业战略产生重要的影响,进而决定企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企业制定创新战略时,在企业自身特征和竞争对手的数量都确定的情况下,非正规部门的灰色竞争同样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重要因素。为了保持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企业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在本文的研究中,非正规部门的灰色竞争很强时,能够抑制企业的创新,并且使现有创新无法构成竞争优势。企业必须不断地、持续地创新来避免来自非正规部门的抄袭、模仿等行为,如果企业的初始差异化程度太低,意味着来自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威胁更大,那么企业不太可能继续采取差异化战略来逃避灰色竞争,企业现有的创新并不是企业维持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一个好办法[2]。

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能够对企业造成威胁,说明它们的产品有市场,特别是在经济相对落后国家和地区。因此企业必须面对与顾客和技术变化相关的战略挑战,在这个方面,存在着管理上的两难困境,一方面是,采取冒进性的破坏性创新,另一方面是继续沿着风险小的创新路径前进。尽管本文的研究结果并没有指出企业和非正规部门之间的动态竞争对创新的影响程度,但采取并行创新或其他更复杂的创新战略是值得考虑的策略。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对企业产品创新和流程创新的影响是不同的,流程创新比产品创新受到灰色竞争的影响更大,这与大多数创新是产品创新的环境是一致的,产品创新多是模仿式,低回报的。流程创新虽然不易被模仿,但由于利润的挤压,企业对其投资回报率的期望并不高。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中,如果企业缺乏开发新技术和吸收新知识的能力,介绍一种新产品比重新设计生产流程更加容易。因此,来自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威胁更大的企业,创新积极性不强,特别是在流程创新方面。非正规部门处于法律和政府管制的边缘,能够在非正式性上面取得战略优势,如税收,而正规企业不能够通过高水平的创新来平衡这种灰色竞争,因此政府部门应该考虑制定相关政策来加强正规部门技术开发的积极性以及产品的质量。

受到非正规部门威胁的企业在制定战略时,必须开发价值增值的差异化战略,并且这种价值增值必须是由顾客带来的。由于在实施这种战略的外部环境中,消费者都是低收入的,这就使得非正规部门生产的商品更有吸引力。一个可行的办法是通过与其他正规企业合作,采取广告宣传,消费者教育等途径来提高对正规企业产品的需求。比如说,正规企业通过提高产品的耐用性、可靠性甚至健康安全性等特征来区别与非正规部门产品的不同。另外一个方法是通过网络外部性来提高消费者的转换成本。Sull和Ruelas-Gossi[29]也指出了一个途径,那就是通过协调正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最终产品对消费者来说容易获取,但是对于非正规部门来说是难以模仿的。

5.2 结论与启示

非正规部门的活动能够影响和限制正规企业的运营,本文分析了企业维持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方面,那就是企业创新。采用世界银行对中国企业的调查数据,对来自非正规部门的灰色竞争采取两种测量方法,即灰色竞争强度和灰色竞争地位,通过标准化来消除主观评价的影响。本文研究发现,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对企业创新的边际效应并不是固定的常数,当灰色竞争威胁较小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是积极的,当灰色竞争威胁逐渐增大,边际效应递减。研究揭示年轻企业和非出口企业的流程创新更容易受到来自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的威胁。本文的研究强调了非正规部门的重要性,它们能够限制企业,给企业维持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战略制定和实施增加障碍。

金融发展和技术进步对非正规经济规模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市场化和企业民营化的过程能够放大这种作用。要有效降低中国非正规经济规模,当前的信贷市场结构必须改变以消除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歧视”。可以确定的是在短期内非正规部门在中国是无法消除的。对非正规部门应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非正规部门不同于地下经济活动,更不同于非法经济活动, 对非正规经济不能与非法经济等同视之。非正规部门的存在会推动企业开发一些非传统的能力来维持竞争优势。本文的结果表明,企业内部的资源和能力可能不足以维持和保护企业以创新为基础的优势。因此,企业的创新管理不仅仅是资源基础论中的加强企业自身的资源和能力,而且需要有适应环境的能力。一方面,法律政策的完善能使企业创新避免来自非正规部门的威胁,如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保护等。另一方面,面对非正规部门灰色竞争的企业可以在创新中通过分配资源来减少成本、流程等,这样可以给非正规部门的模仿设置障碍。然而,非正式性也是推动正规企业处理非正规部门的一个结构性条件。比如,非正规部门是企业创新的一个障碍,这也隐含了一个事实,非正式性也能创造竞争优势。因此,维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创新管理必须考虑非正规部门这个重要的因素。

从企业管理的学术角度看,国内对于非正规部门的研究起步较晚,非正规部门对于众多研究学者来说也是一个挑战。非正式性是一个结构性问题,表明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有着共同的责任,那就是一起协调创新政策来推动企业的创新。否则,正规企业的创新意愿不足,创新的知识溢出效应将会消失。因此将来可以从政府政策(如简政放权、税收机制)和企业创新的决定因素(如领导风格、劳动成本)之间的关系出发来深入研究灰色竞争对创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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