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容和稀泥
2018-10-22支振锋
环球时报 2018-10-22
关键词:法律
支振锋
日前,哈尔滨检察机关依法撤销对出租车司机滕某的批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并建议撤销案件。这不仅让滕某“守得云开见月明”,也让为他捏一把汗的网友们舒了口气。由此可以看出从“昆山龙哥”到“哈尔滨的哥”,从细腻的江南到壮阔的东北,中国人有着对公平正义同样的看法,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公正的裁决,都得到了社会大众一致的认同。
在中国古代,法律从来都是有温度和感情的。曾有文献记载了一起“兄弟争产案”,法官不是拍惊堂木、抖官威、忙拿人,而是让弟弟不停地叫“哥哥”,哥哥不停地叫“弟弟”,一叫一答,兄弟俩没多久便泪涕交加,拥抱在一起了。“兄弟争产案”就这样得到了完美的解决。中国古代还有很多类似的判决,不仅重法理,而且讲道理,还兼顾人情。
之所以如此,就在于法律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始终植根于一个国家的民情与道德之中。敬老惜弱、尊贤恤苦、锄强扶弱,都根植于我们对公平正义的认知里。以法律捍卫人伦秩序、维持世道人心,从而形成一个既有公正,又有人情的惬意社会。这是中华法系的特点,也是中华法治的优势。
然而,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华法系的这种特点并不容易掌握。如果执法者的价值观出了问题,或者执法者不具备足够的智慧,也很容易走偏走歪。在现实社会中,类似的案件就不时发生。一方面,有些执法机关粗暴野蛮,法律甚至沦为权钱勾结、以权谋利的工具,走到了公平正义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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